苏交科: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7-30
证券代码:300284 证券简称:苏交科 公告编号:2024-037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
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将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
2、根据公司股东符冠华先生、王军华先生与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广州国资产业发展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
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2021 年 1 月 3 日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
以及根据符冠华、王军华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出具的《符冠华、王军华关于放弃
部分表决权及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承诺之确认函》(以下简称“《确认函》”)之相
关约定,在满足前述相关协议及《确认函》所述限制性条件的前提下,符冠华先生、
王军华先生分别放弃所持 7,500 万股、5,100 万股股票的表决权时间始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事项之日(2021 年 1 月 22 日),止于珠江实业集团不再是
公司第一大股东之日。截至本公告日,符冠华先生、王军华先生分别放弃表决权股
份数量为 62,876,845 股、49,620,000 股。该等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
票。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8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决定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星期五)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16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8 月 1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
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8 月 12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
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富春江东街 8 号公司 4 楼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0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 议 通 过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事项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
与度,本次股东大会的全部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
票并进行披露。
(2)根据公司股东符冠华、王军华与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
动人广州国资产业发展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签署
的《合作框架协议》、2021 年 1 月 3 日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以
及根据符冠华、王军华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出具的《符冠华、王军华关于放弃部
分表决权及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承诺之确认函》(以下简称“《确认函》”)之
相关约定,在满足前述相关协议及《确认函》所述限制性条件的前提下,符冠华、
王军华分别放弃所持 7,500 万股、5,100 万股股票的表决权时间始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本次发行事项之日(2021 年 1 月 22 日),止于珠江实业集团不再是公司
第一大股东之日。截至本公告日,符冠华先生、王军华先生分别放弃表决权股份数
量为 62,876,845 股、49,620,000 股。该等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
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
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
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
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
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
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4 年 8 月 13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6:3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南京市建邺区富春江东街 8 号)
4、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
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
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岭松、姚晓萍
联系电话:025-86576542
联系传真:025-86576666
联系地址:公司证券部(南京市建邺区富春江东街 8 号)
邮政编码:210019
电子邮箱:sjkdmb@jsti.com
6、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8 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附件 3: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50284
2. 投票简称:苏科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
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 年 8 月 1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16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 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本人(本
公司)出席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
下列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0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方对应的方框
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
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
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
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表决权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日期:
附注:1、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 3: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法人股东法定代
证件号码
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本人参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备注
注:1、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4 年 8 月 13 日 16:30 之前送达、
邮寄到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