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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交科: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11-15  

证券代码:300284            证券简称:苏交科            公告编号:2024-057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
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星
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
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董事郑洪伟先生、董事吴翔先生、董事韩巍先生以通讯方式
参会。公司全体董事共同推举李大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李大鹏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
并由其执行公司事务,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王军华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设立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

委员会、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决
定选举下列人员组成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各委员的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李大鹏先生

    委员:郑洪伟先生、张汉玉女士(独立董事)
    2、董事会投资委员会
    主任:王军华先生
    委员:吴翔先生、韩巍先生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杨雄先生(独立董事)
    委员:王军华先生、沙辉先生(独立董事)
    4、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主任:张汉玉女士(独立董事)
    委员:朱晓宁先生、沙辉先生(独立董事)

    本议案进行分项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朱晓宁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自本
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何淼先生、张海军先生、计月华先生、凌晨先生、何兴华

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各副总裁的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进行分项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王仁超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
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潘岭松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潘岭松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5-86576542
    传真:025-86576666
    邮箱:sjkdmb@jsti.com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富春江东街 8 号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姚晓萍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
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姚晓萍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5-86576542
    传真:025-86576666
    邮箱:sjkdmb@jsti.com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富春江东街 8 号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2024 年第四次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会议决议》;

3、《2024 年第五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5 日
附件:
    1、李大鹏先生:1977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
正高级工程师。历任公司道桥三所副所长、经营部主任、道桥二所所长、交规院
院长、副总经理、轮值总裁、总裁、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李大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456,6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5%。李大鹏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列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
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 被人民
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2、王军华先生:1961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
究生,正高级工程师。历任公司副院长、院长、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王军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8,917,7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6%,其中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19,297,7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8%;
其一致行动人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晋泰 1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
公司股份 26,797,000 股,均为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33%;其一致行动人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晋泰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持有公司股份 21,120,000 股,均为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为 1.84%;王军华与其一致行动人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晋泰 10 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晋泰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16,834,7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25%,其中有表决权股份
数量为 67,214,7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5.85%。

    王军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列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

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 被人民
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3、朱晓宁先生:1974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正
高级工程师。历任公司道桥一室副主任、道桥三室主任、常州交通规划设计院公司
总经理、公司桥梁所所长、公司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朱晓宁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352,879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
的 0.27%。朱晓宁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列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
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 被人民
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4、郑洪伟先生:1977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
博士研究生,工学博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科员、

广州市政府办公厅秘书处副处长、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正处职秘书、广州珠江实业
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工程师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广州珠
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郑洪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郑洪伟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广
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
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 信被执
行人名单的情形。

    5、吴翔先生:196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
科,工学双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广州珠江电力工程公司工程处土建科副科
长、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管理部房地产科副科长、广州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企业发
展处副处长、处长、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战略发展部)部长、广
州交投空港经济区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交投实业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

理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清远
市广州后花园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吴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吴翔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珠
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
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
单的情形。
    6、韩巍先生:1973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

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历任广州市建设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财务
监督部副经理、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财务部总经理、资产
运营部总经理、健康产业发展部总经理、战略发展部总经理、广东世外高人健康产
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
资部总经理,暂时承担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临时负责广州

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市场发展部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韩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韩巍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珠
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
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
单的情形。
    7、张汉玉女士:196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企业管理硕
士研究生,西方哲学博士研究生。历任首都经贸大学金融系讲师,中国证监会处长,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总经理助理、党委委员,平安证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独立
董事,兼任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汉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张汉玉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
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
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8、杨雄先生:1966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

学历,注册会计师。历任贵州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贵州黔元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
计师,天一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副主任会计师,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
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委会委
员,立信北方总部总经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发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德
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金发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兼任贵州天恒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杨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杨雄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
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列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
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
的情形。
    9、沙辉先生:1979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经济法硕
士研究生。历任广东广深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中瑞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

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沙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沙辉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
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
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10、何淼先生:1976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高级工程师。历任公司工程检测中心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副主任、桥梁结构
工程研究所副所长、岩土工程设计研究所副所长、经营部市场总监、人力资源部总
经理、总裁助理、检测研究院院长。现任公司副总裁、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
    截至本公告日,何淼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何淼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
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
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11、张海军先生:1970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
究生、正高级工程师。历任公司道桥二所副所长、所长、经营部主任,现任公司副
总裁、城市建设与轨道交通设计院院长、市政设计研究院院长。
    截至本公告日,张海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985,56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9%。张海军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列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
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 被人民

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12、计月华先生:1971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
正高级工程师。历任公司道桥规划设计一所主任工程师、副所长、道桥规划设计二
所副所长、道桥规划设计五所所长、常州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总经理、交通
规划设计院副院长、院长。现任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计月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计月华先生与持有公司 5%
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
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13、凌晨先生:1974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正高级工程师。历任公司工程检测中心工程师、副主任、道路工程研究所副所
长、道桥规划设计一所所长、常熟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运输规

划研究所所长、道路工程研究所所长、华南设计院院长。现任公司副总裁、规划研
究院院长。
    截至本公告日,凌晨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56,576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01%。凌晨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列情形;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
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 人民法
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14、何兴华先生:1980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
正高级工程师。历任公司道桥规划设计一所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副所长、所长、
常熟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经营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区域副总
裁(华东大区、华北大区)、智慧城市研究院院长。现任公司副总裁、安全研究院
院长。

    截至本公告日,何兴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76,27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何兴华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列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
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 被人民
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15、王仁超先生:1980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
员,本科,工学学士学位,会计师。2002 年 7 月参加工作,历任广州智联置业投

资发展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现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王仁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王仁超先生曾在公司控股股东
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任职;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列情形;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
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 法院纳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16、潘岭松先生:1966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
高级工程师,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历任公司环境工

程研究所副所长、计划财务部副主任、信息工程研究所所长、人力资源部主任、
发展部主任、监事会主席、财务负责人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潘岭松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9,227,73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3%。潘岭松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列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
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 被人民
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17、姚晓萍女士:1981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法学学士学位,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历任江苏康缘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主管、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理
赔管理部主管、江苏国盾科技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务部经理、公司董事会秘书部
证券事务经理,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姚晓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姚晓萍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
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具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
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 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