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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朗玛信息: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5-16  

证券代码:300288          证券简称:朗玛信息           公告编号:2024-024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②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阳科技产
业园长岭南路31号国家数字内容产业园二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伟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总股本 337,941,402 股,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共 15 人,出席股东代表所持(代表)股份 119,659,86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35.4085%。

    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 3 人,出席股东代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117,782,06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4.8528%。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877,800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0.5557%。

    (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 13 人,代表股份 2,878,211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0.8517%。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和线上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
本次股东大会。

    3、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指派卜祯律师、刘婧律师参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
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9,627,06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6%;反对 32,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 2,845,411 股,占出席
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604%;反对
32,8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9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9,627,06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6%;反对 32,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 2,845,411 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604%;反对
32,8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9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9,625,16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0%;反对 32,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4%;弃权
1,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 2,843,511 股,占出席
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944%;反对
32,8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96%;弃权 1,9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66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 决结果:同意 119,627,06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6%;反对 32,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 2,845,411 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604%;反对
32,8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9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
议案》
   表 决结果:同意 119,626,06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8%;反对 33,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 2,844,411 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257%;反对
33,8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4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 决结果:同意 119,625,16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0%;反对 32,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4%;弃权
1,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 2,843,511 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944%;反对
32,8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96%;弃权 1,9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66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 决结果:同意 119,606,26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2%;反对 50,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4%;弃权
2,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4%。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 2,824,611 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377%;反对
50,7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615%;弃权 2,9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008%。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 决结果:同意 119,625,76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5%;反对 33,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7%;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 2,844,111 股,占出席
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152%;反对
33,1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00%;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347%。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 决结果:同意 119,627,06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6%;反对 32,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 2,845,411 股,占出席
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604%;反对
32,8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9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 决结果:同意 119,627,06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6%;反对 32,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 2,845,411 股,占出席
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604%;反对
32,8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9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贵阳市第六医院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
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 决结果:同意 118,693,86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27%;反对 966,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7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 1,912,211 股,占出席
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4375%;反对
966,0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562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贵阳市第六医院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额度的议案》
   表 决结果:同意 118,693,86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27%;反对 966,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7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 1,912,211 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4375%;反对
966,0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562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卜祯律师、刘婧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