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亚德: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9-12
证券代码:300296 证券简称:利亚德 公告编号:2024-074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9 日以邮件方式等发出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应到
董事 5 名,实到董事 5 名,由公司董事长李军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利亚德光电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利亚
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的相关规定,全体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 40 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
符合条件的 1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
披露的《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二) 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本激励计划中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董事会同意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40 万股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
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
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于2024年5月15日实施完毕,以实施时公司总股本
剔除已回购股1,407,380股后的2,527,988,6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
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3.31元/股
调整为3.26元/股。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
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四)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及《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工作制度》的规定,现补选董事刘阳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公司及子公司拟在原审批授信额度基础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增加不超过人
民币2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增加后合计年度预计综合授信额度为600,000
万元。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授信形式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
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金融
衍生品等综合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合作银行及
最终融资金额、形式后续将与有关银行进一步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协议或合
同为准。
为办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申请、借款等相关事项,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
其授权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授信有关(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
担保、抵押、质押、融资、金融衍生品等)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
理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 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旗下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同意全资子公司深圳利亚德向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30,000万元(可用敞口授信额度21,000
万元),期限为3年的综合授信,具体业务品种以光大银行深圳分行最终审批结果
为准,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意全资子公司利亚德智慧
科技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分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7,000万元(或等值
外币)信用总量,敞口授信总量5,000万元人民币,非敞口授信总量2,000万元人民
币,期限为1年的综合授信。具体业务品种以中国银行前海蛇口分行最终审批结
果为准, 综合授信额度敞口部分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深圳利亚德、利亚德智慧科技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
业务发展稳定,公司能有效控制相关风险,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支持各子公司拓
展业务,保障其持续、稳健发展,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风险,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
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