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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裕兴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常州瑞源)2024-01-15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裕兴股份
        股票代码:300305


        信息披露义务人:常州瑞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钟楼区茶花路 300 号创业投资大厦 18F
        通讯地址:常州市钟楼区茶花路 300 号创业投资大厦 18F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加(通过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A 股股票)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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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均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
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
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的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
资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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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2

附表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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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权益变动报告书、本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指
报告                                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常州瑞源       指   常州瑞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裕兴股份/上市公司/公司         指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常州瑞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认购江苏裕兴薄膜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准则                       指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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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常州瑞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       常州市钟楼区茶花路300号
法定代表人     严建东
注册资本       5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
               91320400MA1MBA460E
用代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时间       2015年11月17日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税务服务;融资咨
               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创业空
经营范围:
               间服务;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装
               饰材料销售;木材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园区管理服务;
               供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5年11月17日至2065年11月16日
股东结构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持股100%
通信地址       常州市钟楼区茶花路300号创业投资大厦18F
通讯方式       0519-8889178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

                                                                 是否取得其他国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家或地区的居留
                                                                         权
 严建东       男    执行董事、总经理   中国         常州                 否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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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燕      女         监事        中国         常州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均不存在在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受到处罚和涉及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与证券市场有
关的重大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
仲裁的情形,最近三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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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看好裕兴股份发展前景,通过认购裕兴
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式取得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减其在上市
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届时将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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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裕兴股份 24,968,789 股,占裕兴股份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股份后总股本的 6.73%。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比例(剔                       持股比例(剔
  股东名称                       除回购专用证                       除回购专用证
               持股数量(股)                      持股数量(股)
                                 券账户内股份                       券账户内股份
                                   后)(%)                          后)(%)

  常州瑞源                   0                 0      24,968,789                6.73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现金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增持上市
公司股份。
    (一)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股。
    (二)发行股票的数量和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认购裕兴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为 24,968,789
股,占上市公司发行后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 6.73%,认购金
额为 199,999,999.89 元。
    (三)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3 年 12 月 26 日。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不低于 7.82 元/股,本次
发行底价为 7.82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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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江苏
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
购邀请书》”)中的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
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8.01 元/股,发行价格为发行底价的 102.43%。
    (四)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2 年 12 月 26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2023 年 4 月 27 日,
发行人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调整议案;2023 年 11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2023 年 12 月 14 日,发行人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积极推
进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工作的议案》。
    2、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 年 1 月 11 日,发行人召开了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2023 年 5 月 17
日,发行人召开了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调整议案;2023 年 12 月 6 日,发行人召开
了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3、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2023 年 9 月 13 日,发行人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江苏裕兴薄膜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审核函〔2023〕
020140 号)。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
进行了审核,认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要求发行人对有关
事项予以落实。
    2023 年 11 月 1 日,发行人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苏裕兴薄膜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3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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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
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未发生交易。未来若信
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发生重大交易或形成其他安排,将严格按照相关规
定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裕兴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
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该等股票转让和交易将按照届时有效
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不存在其他权益受限制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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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深交所证券交
易系统买卖裕兴股份股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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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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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4、《认购协议》;

   5、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裕兴股份住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备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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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常州瑞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严建东



                                                            2024 年 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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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常州瑞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严建东




                                                           2024 年 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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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江苏省常州市

股票简称        裕兴股份                           股票代码              300305
                                                                         常州市钟楼区茶花路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讯
                常州瑞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00 号 创 业 投 资 大 厦
人名称                                             地址
                                                                         18F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人是否为上市
                是   □             否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是 □            否 
公司第一大股
                                                   人
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    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义务人拥有权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 24,968,789 股,持股比例:6.73%(占剔除
益的股份数量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后的股本总数)。
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人是否拟于未
来 12 个月内    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
  继续增持
                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不适用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是 □     否 □
的负债,未解除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   不适用 
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不适用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不适用   
准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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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常州瑞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严建东


                                                            2024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