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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硕贝德: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4-13  

证券代码:300322                证券简称:硕贝德       公告编号:2024-020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经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4年5月9日(星期四)下午2:30召开2023
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9日(星期四)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4年5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9日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授权他
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在网络

                                       1
         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
         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
         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泽大道138号公司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3.00        《2023 年度审计报告》                                           √
    4.00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
    5.00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6.00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提
  7.00                                                                          √
                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
  8.00                                                                          √
                联交易的议案》
  9.00          《关于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
 10.00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11.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2.00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
 1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4.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
15.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
16.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17.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18.00   《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19.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0.00   《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
        特别说明: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或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或事前同意意见,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议案十二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
    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议案七、议案十三和议案十四需经出席会议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八、议案九、
    议案二十相关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
    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8日(星期三)上午9:00至下午17:00;采取信函或
    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4年5月8日(星期三)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现场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
    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现场办理
    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本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现场办理登记
    手续;委托代表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股东也可以通过邮寄(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件、传
    真方式将上述证件和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三)送达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办理登
    记手续,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泽大道138号董事会
    秘书办公室。
                                       3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刚、张利容
    联系电话:0752-2836716
    传     真:0752-2836145
    邮     编:516255
    邮     箱:speed@speed-hz.com
    通讯地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泽大道 138 号
    5、预计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
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4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股东投票代码:350322,投票简称:硕贝投票
    2、填报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
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
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5
  附件二: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作为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公司2023年度
  股东大会。投票指示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100                                               √
                          提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3.00    《2023 年度审计报告》                   √
    4.00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
    5.00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6.00                                              √
            议案》
            《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7.00      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
            的议案》
            《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
  8.00      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            √
            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津贴)
  9.00                                              √
            方案的议案》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10.00                                              √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
 11.00                                              √
            构的议案》
 12.00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
 1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14.00                                              √
            议案》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
 15.00                                              √
            案》
 16.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6
             的议案》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17.00                                              √
             的议案》
             《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
  18.00                                              √
             度>的议案》
  19.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津贴)
  20.00                                              √
             方案的议案》
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号,作出投票
          指示。
    2、委托人对上述审议事项必须有明确的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3、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7
附件三: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身份证号码/
  股东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股东帐户卡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传真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股东名称(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上述股东参会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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