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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硕贝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4-12-1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惠州
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硕贝德”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硕贝德拟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63号)同意,公司向
14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8,976,577股,发行价格为11.53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9,999,932.81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4,983,123.3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5,016,809.45元。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认购资金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12月25日出具
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201Z0030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1          5G 基站及终端天线扩产建设项目                23,786.74



                                       1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2            车载集成智能天线升级扩产项目                             14,135.18
  3                  5G 散热组件建设项目                                10,078.08
  4                      补充流动资金                                   19,501.68
                        合计                                            67,501.68

   经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变更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1            5G 基站及终端天线扩产建设项目                            15,919.07
  2            车载集成智能天线升级扩产项目                             1,365.05
  3                  5G 散热组件建设项目                                3,844.38
  4                      补充流动资金                                   19,501.68
  5                   汽车业务总部项目                                  27,309.84
  6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272.86
                        合计                                            70,212.88

   注:变更前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的差额为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利息收入。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8,705.66万元(含利息收入),
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募集资金专项管理账户中。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
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
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
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实现现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
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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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8,6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
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
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①安全性高、风险低的理财产品;②流动性好,不
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③单个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上述产品不得质押,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
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机构、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
议、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
资台账。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进展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拟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产品,但金融市
场受宏观经济、财政政策的影响较大,虽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
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

    2、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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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财务部门将建立投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
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定期报告;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
设,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现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
回报。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2 月 1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确保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
使用额度不超过 18,6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19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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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
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
过18,6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硕贝德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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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刘   坚                         印   鹏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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