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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壕能源: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2024-09-04  

 证券代码:300332             证券简称:天壕能源          公告编号:2024-080
 债券代码:123092             债券简称:天壕转债


                           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6月20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
 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
 超过人民币9.12元/股(含),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
 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4日、2024年6月20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9)。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权益分派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9.12
 元/股(含)调整为9.06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4年7月1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
 定,现将公司本次回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2024年7月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
首次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为1,481,1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868,979,552股的
0.17%,最高成交价为5.4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3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8,005,809.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日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
增加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将回购情况予以披露,在回购期间每个月
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
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进展公告。
    截至2024年8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5,181,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868,979,752股的1.75%,最高成交价为5.5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68元/股,
成交总金额为79,274,299.29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5,2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868,979,752股的1.75%,最高成交价为5.5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64元/股,成
交总金额为79,361,903.29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
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二、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
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实际执
行情况与已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
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
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成,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
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五、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公司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
司股票的行为。


    六、预计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已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注销完成后公
司总股本将由868,979,752股减少至853,779,752股,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份性质                        比例      本次变动                    比例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                                 (%)
一、有限售条件流
                     35,631,350      4.10        0         35,631,350     4.17
通股

     高管锁定股      35,631,350      4.10         0        35,631,350     4.17

二、无限售条件流
                   833,348,402      95.90    -15,200,000   818,148,402    95.83
通股

     总股本        868,979,752      100.00   -15,200,000   853,779,752    100.00


    注:本次变动前的股份数量截至2024年9月3日。由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在转股
期,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仅为预计,实际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并
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
表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1、公司本次已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
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2、上述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按照相
关规定尽快办理相关注销手续,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