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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津膜科技:关于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报问询函有关问题的专项说明2024-06-07  

 关于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报问询函有关问题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0
                       关于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报问询函有关问题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津膜科技”)转来的贵部《关于
对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4】第 208 号,
以下简称“问询函”)收悉。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是津
膜科技 2023 年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根据问询函要求,基于津膜科技对问询函相关
问题的回复以及我们对津膜科技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已执行的审计工作,现就
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问题 3:
    2021 年 4 月 23 日,你公司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浙江津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浙江津膜)75%的股权在天津市产权交易中心公开对外挂牌转让。自 2021 年 6
月起,浙江津膜不再作为你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核算。报告期内,浙江津膜
既是你公司前五大客户又是你公司前五大供应商。请你公司:
1、说明 2021 年转让所持浙江津膜股权的原因及合理性。
2、结合采购与销售的具体内容、交易金额、浙江津膜的股权结构、经营状况、资信情
况及履约能力等,说明浙江津膜既是你公司主要客户又是主要供应商的原因及商业合
理性;说明相关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浙江津膜与你公司是否仍然存在潜在关联关系或
其他利益安排。
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1、说明 2021 年转让所持浙江津膜股权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 2021 年度转让所持浙江津膜股权主要系缓解公司资金压力。2020 年末,公
司合并报表货币资金余额 6,714.11 万元,其中受限金额为 414.46 万元;2020 年末,1 年
内到期的有息负债总额 35,699.76 万元。为了改善公司偿债能力,优化资源配置,提高
资产流动性,公司拟处置相关资产(包括股权)。当时浙江津膜股权除已质押给浙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外,无其他受限或者实质性障碍,转让浙江津膜股权易于完
成,能够快速回笼资金,故公司选择转让所持浙江津膜股权。
    公司转让浙江津膜股权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审议,并在天津产权交
易中心正式挂牌,挂牌价以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评
估结果(以 2020 年 10 月 31 日为基础日)确定。经评估,浙江津膜股东全部权益于评
估基准日公允价值为 5,920 万元,公司持有浙江津膜 75%股权,故挂牌价为 4,440 万元。
                                         1
     至挂牌公告期满,征集 1 名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利振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利振投资”),公司与利振投资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
     最终与利振投资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完成工商变更并收回全部股权转让款。
         综上,公司转让浙江津膜股权系公司管理层基于当时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考
     虑,目的为了改善公司偿债能力及流动性,处置其股权具有合理性。
         2、结合采购与销售的具体内容、交易金额、浙江津膜的股权结构、经营状况、资
     信情况及履约能力等,说明浙江津膜既是你公司主要客户又是主要供应商的原因及商
     业合理性;说明相关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浙江津膜与你公司是否仍然存在潜在关联关
     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公司回复:
        1、 浙江津膜既是公司主要客户又是主要供应商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
        2023 年,公司与浙江津膜发生的购销交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销售金额(不含税)       采购金额(含税)


      中空纤维膜组件及膜丝                           1,121.82


      反渗透膜组件及附属配件、水处理设
                                                                               1,217.98
备


                    合计                             1,121.82                  1,217.98


         浙江津膜原为公司子公司,2012 年成立,坐落于浙江绍兴柯桥中国轻纺城创意园,
     主要面向浙江地区印染废水处理并回用项目。浙江津膜作为公司子公司期间,定位为
     项目工程建设及运营,项目中所需中空纤维膜丝及膜组件等自公司采购。2021 年 5 月,
     公司处置完毕浙江津膜全部股权,浙江津膜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中空纤维膜,不生产卷式反渗透膜,卷式反渗透膜均为外购。
     浙江津膜能生产卷式反渗透膜,且在符合项目性能要求的情况下,采购其卷式反渗透
     膜在性价比方面相比其他品牌(如陶氏膜等)更高。中空纤维膜和卷式反渗透膜两种
     产品在中水回用、海水淡化等领域的膜系统工艺中一般需同时应用。为此,经双方友
     好协商,公司与浙江津膜签署框架协议,双方保持紧密合作,实现产品互补,在各自
     中标并实施的项目中,浙江津膜向公司采购中空纤维膜,而公司也会根据需求向浙江
     津膜采购卷式反渗透膜。
         报告期内,公司向浙江津膜销售中空纤维膜组件及膜丝 1,121.82 万元,向浙江津
     膜采购卷式反渗透膜组件及附属配件 237.98 万元。另外,因浙江津膜在工业水处理设
     备制造及集成方面具有一定经验和优势,公司出于成本控制及优势互补考虑,本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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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工业水处理工程项目中一部分的设备(不含公司自主生产的中空纤维超滤膜)分包
给浙江津膜,价格共计 980 万元。公司工程项目供应商因项目的不同会产生较大差异,
2023 年公司工程项目较少,但供应商比较集中且单项合同金额较大,导致浙江津膜成
为公司合并层面主要供应商之一。
    浙江津膜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显示,其 2023 年营业收入为 12,632.37 万元,毛利
3,183.20 万元,2023 年向公司销售业务金额占其收入比重 8.53%,对应实现毛利 174.31
万元占其毛利比重 5.48%。
    浙江津膜因历史上均以浙江津膜的名称对外签署业务合作,为保持延续性,未进
行企业名称的变更。转让完成后,目前浙江津膜对外经营均以浙江津膜的名义进行,
与公司商号保持区分,不存在使用公司商号的情形,也不存在侵占公司利益、影响公
司独立性的情形。
    浙江津膜为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未被列为失信被执
行人。2023 年末,公司对浙江津膜应收账款为 536.74 万元,应付账款为 632.52 万元。
截至本函回复日,对浙江津膜应收账款期后已实际回款 281.60 万元,另外双方签署应
收账款抵账协议,金额为 76 万元,合计回款 357.6 万元,回款比例为 66.62%。浙江津
膜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期后回款未见异常。
    综上,公司与浙江津膜的交易是基于正常业务开展导致,2023 年度浙江津膜既
是主要客户又是主要供应商具有商业合理性。
       2、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浙江津膜与公司是否仍然存在潜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
安排
    (1)浙江津膜注册资本为 3,001 万元,截至目前股权资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备注
                                                         许以农为执行事务合
        利振投资                             51.38%
                                                                       伙人
        许以农                               35.01%
     宁波赛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13.61%
 合伙)
                    合 计                     100%

    许以农持有利振投资 74.0568%份额,且为利振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津膜实
际控制人为许以农。公司与浙江津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及潜在关联关系
及其他利益安排。
    (2)相关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

    1)公司向浙江津膜销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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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售收入(万        销售成本(万
              分类                                                     毛利率
                                   元)               元)


     2023 年公司膜组件及水处
                                      13,697.32          10,011.01       26.91%
       理设备销售情况


      其中:向浙江津膜销售                1,121.82           793.35      29.28%


    如上表,公司 2023 年膜组件及水处理设备销售收入共计 13,697.32 万元,平均毛
利率为 26.91%,公司向浙江津膜销售共计 1,121.82 万元(不含税),毛利率为 29.28%,
公司销售给浙江津膜产品毛利率与其他客户毛利率并无明显异常。

    公司向浙江津膜销售遵循公司对外统一的销售合作政策,主要根据向其销售的产
品型号、单笔采购量、年采购量等确定结算价格。除此之外,公司销售产品定价及毛
利率还受签署合同日期、交货日期、原材料价格变动等影响。因 2023 年度膜丝主材
PVDF 价格变动较大,由此导致不同月份签署的销售单价、生产单位成本均存在一定
差异,不同客户之间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具有合理性。

    综上,公司对浙江津膜销售膜产品毛利率并无明显异常,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

    2)公司向浙江津膜采购情况
    本期公司共向浙江津膜采购商品 1,217.98 万元(含税),其中,采购浙江津膜的卷
式反渗透膜遵循公司的采购政策,与公司采购市场其他同类或类似型号的卷式反渗透
膜价格不存在明显差异,采购水处理设备系公司工业水处理工程项目中的水处理设备
(不含公司自主生产的中空纤维超滤膜)按市场价格分包给浙江津膜,该部分分包均
为公司不负责生产的设备及配件,且其采购价格与公司向客户的报价金额基本相同,
具有公允性。
    综上,公司与浙江津膜的交易价格公允,公司与浙江津膜不存在潜在关联关系或
其他利益安排。
    【会计师意见】

    在津膜科技 2023 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关注了公司与浙江津膜相关交易情况,
我们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 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与浙江津膜合作关系、合作模式等,了解本期新增大额采
购原因及合理性。

    2、 检查与浙江津膜相关的销售合同、销售发票、送货单等原始资料;执行分析
性复核程序,针对相同型号产品,分析销售给浙江津膜及其他客户的单价、毛利率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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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要异常,落实其原因及合理性。

    3、 检查与浙江津膜主要采购合同、采购发票、到货签收单等原始资料,针对采购
的大额水处理设备,对比采购价格与公司向客户的报价,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4、 检查浙江津膜本期回款及期后回款情况,通过公开信息查询浙江津膜资信情
况,是否存在重大诉讼或者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况。

    5、 查询浙江津膜工商信息、购销合同及浙江津膜员工花名册,对比其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监高、业务经办人员等人员信息,与公司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与浙江津膜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结合已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未发现公司上述回复与我们在 2023 年度审计过程中
所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形。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转让浙江津
膜股权具有合理性;浙江津膜 2023 年度既是公司主要客户又是主要供应商具有商业
合理性;公司与浙江津膜之间的交易价格公允,未发现浙江津膜与公司存在潜在关联
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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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专项说明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及披露(如适用)使用,不得用于任何其
他目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四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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