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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开元教育: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1-16  

证券代码:300338            证券简称:开元教育            公告编号:2024-004


                     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
 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股东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股东是指除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2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以公告的
方式发出。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15 日下午 15:30。
    3、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永平街泰兴路 4 号开元教育广州运营
总部 C 栋 5 楼会议室(现场会议的参会方式包括以视频方式远程参加,下同)。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主持人:赵君先生。
    8、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
《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60,478,402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5.0194%。其中: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59,567,002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4.793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911,400 股,占公司股
本总额的 0.2263%。
    (2)出席会议中小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911,4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2263%。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0 股,占公司股本
总额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911,400 股,占
公司股本总额的 0.2263%。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
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
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孙公司股权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 60,437,40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 99.9322%;反对 41,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0.067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7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014%;反对 4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98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 55,527,40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 99.9262%;反对 41,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0.073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7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014%;反对 4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98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就上述议案的审议,无关联股东参与投票。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魏云律师、周紫璇律师现
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其结论为:公司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及表
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