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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开元: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5-22  

证券代码:300338            证券简称:*ST 开元            公告编号:2024-054


                    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
 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股东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股东是指除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以公告的
方式发出。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下午 15:30。
    3、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月湖街道匍园路 20 号聚恒科技
园 3 栋 7 楼会议室(现场会议的参会方式包括以视频方式远程参加,下同)。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主持人:赵君先生。
    8、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
《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5,738,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6.3926%。其中: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5,35
0,6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6.296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87,400 股,占公司股
本总额的 0.0962%。
    (2)出席会议中小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688,
4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9161%。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301,000 股,占
公司股本总额的 0.819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87,400 股,占
公司股本总额的 0.0962%。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
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 25,413,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 98.7404%;反对 324,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1.259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36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2103%;反对 324,2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9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 25,413,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 98.7404%;反对 324,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1.259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36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2103%;反对 324,2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9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 25,413,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 98.7404%;反对 324,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1.259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36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2103%;反对 324,2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9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 25,413,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 98.7404%;反对 324,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1.259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36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2103%;反对 324,2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9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 25,413,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 98.7404%;反对 324,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1.259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36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2103%;反对 324,2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9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 25,413,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 98.7404%;反对 324,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1.259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36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2103%;反对 324,2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9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 25,413,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 98.7404%;反对 324,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1.259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36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2103%;反对 324,2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9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 3,369,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 91.2222%;反对 324,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8.777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36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2103%;反对 324,2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9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该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 25,408,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8.7401%;反对 324,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599%;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36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2103%;反对 324,2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9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该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 25,413,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 98.7404%;反对 324,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1.259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36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2103%;反对 324,2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9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 25,413,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 98.7404%;反对 324,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1.259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36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2103%;反对 324,2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9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2、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 25,413,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 98.7404%;反对 324,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1.259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36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2103%;反对 324,2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9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 25,413,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 98.7404%;反对 324,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1.259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36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2103%;反对 324,2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9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
相关制度的议案》
    14.0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 25,413,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 98.7404%;反对 324,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1.259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36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2103%;反对 324,2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9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14.0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 25,413,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 98.7404%;反对 324,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1.259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36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2103%;反对 324,2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9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4.0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 25,413,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 98.7404%;反对 324,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1.259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36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2103%;反对 324,2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9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4.0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 25,413,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 98.7404%;反对 324,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1.259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36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2103%;反对 324,2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9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14.0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 25,413,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 98.7404%;反对 324,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1.259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36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2103%;反对 324,2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9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14.0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 25,413,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 98.7404%;反对 324,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1.259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36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2103%;反对 324,2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9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14.0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 25,413,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 98.7404%;反对 324,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1.259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36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2103%;反对 324,2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9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4.08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 25,413,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 98.7404%;反对 324,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1.259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36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2103%;反对 324,2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9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4.09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 25,413,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 98.7404%;反对 324,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1.259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36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2103%;反对 324,2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9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4.1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 25,413,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 98.7404%;反对 324,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1.259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36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2103%;反对 324,2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9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4.11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 25,413,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 98.7404%;反对 324,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1.259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36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2103%;反对 324,2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9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5、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 25,413,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 98.7404%;反对 324,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1.259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36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2103%;反对 324,2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9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 7,879,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 96.0480%;反对 324,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3.952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36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2103%;反对 324,2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9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该议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魏云律师、周紫璇律师现
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其结论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