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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开元: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2024-09-28  

证券代码:300338        证券简称:*ST 开元         公告编号:2024-074


                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沙中院”或“法院”)准许债
权人对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预重整申请,不
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后续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关于公司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
    2、公司 2021 年、2022 年及 2023 年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同时,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
司 2023 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且公司 2023 年度经
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前述“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均未消除。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10.4.1
条第(九)项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
公司股票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
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发展;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
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若重整失
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
市的风险,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情形的,股票按照先
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
    一、预重整及重整事项概述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
《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公司债权人长沙开元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元仪器”)已向长沙中院提交对
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的申请。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
《关于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公司预重整一案选任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71),长沙中院决定对公司预重整案采取公开随机摇号方式选任临时
管理人。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
《关于法院准许预重整申请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长沙中院准许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的临时
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
    二、关于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事项
    公司临时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有关规定开展公司预
重整相关工作,现向公司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通知,请各位债权人及时申报债权,
现将债权申报的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债权申报期限及内容
    债权人应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之前(含当日)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并
书面说明债权金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详见《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申报通知书》及附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及要求
    请 债 权 人 通 过 “ e 破 通 ” 申 报 网 站 ( 债 权 申 报 网 址 :
https://zqsb.jiulaw.cn/v2/virtual/8941837)向临时管理人进行债权申报。临
时管理人的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月湖街道匍园路 20 号聚恒科技园 3 栋 701-
710 号房
    邮政编码:410008
    联系人:张旭、张博瀚
    联系电话:15116454690(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 9:30 至 12:00 及下午 2:00
至 5:30)
    联系邮箱:kygfglr@163.com
    为规范债权人的申报程序、统一申报格式,债权人可以通过“e 破通”申报
网站(债权申报网址:https://zqsb.jiulaw.cn/v2/virtual/8941837)获取《开
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申报通知书》及附件,了解债权申报
材料要求,获取债权申报材料模板,并按照相关要求申报债权。若债权人对债权
申报事宜有任何不明之处,请拨打临时管理人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三、其他说明
    1、如后续长沙中院正式受理公司的重整程序,为做好预重整与正式重整程
序中债权申报工作的衔接、避免重复申报债权,各债权人在公司预重整程序中申
报债权视为在后续正式重整程序中已经申报,无需在正式重整程序中另行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债权人的利息债权将实
际计算至正式重整程序受理日前一日,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
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编制债权表提交给债权人会议核查、债务人核对,债权人
对公司享有的债权金额及债权性质最终以长沙中院裁定确认为准。
    2、本公告不构成对无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过诉讼时效的债权等)的重
新有效确认。
    3、公司预重整期间是否召开债权人会议将视实际情况另行决定和通知。
    4、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履行披露义务。公司
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及网站刊登或发布的公
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