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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民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接受担保的公告2024-02-02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345            证券简称:华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3号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接受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鸿晖新能

源(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晖新能源”)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

展需要,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宣州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000 万

元,宣城开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前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属于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接受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长审

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鸿晖新能源(安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夏宇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800MA8Q6NTF8R

成立日期               2023 年 3 月 17 日

注册地址               安徽省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春华路 18 号
                       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
                       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
                       料技术研发;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经营范围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进出口代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软件开发(除许可业务外,
                       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否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9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293.58                             -

     负债总额                                 20.02                            -

      净资产                              4,273.56                             -

       项目                  2023 年 1-9 月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                           -

     利润总额                                 -76.44                           -

      净利润                                  -76.44                           -

    注:1、鸿晖新能源成立于2023年3月17日,于2023年12月点火投产,因此,

2022年度无财务数据,2023年1-9月无营业收入。

    2、2023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宣州支行

    2、债务人:鸿晖新能源(安徽)有限公司

    3、保证人:宣城开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最高额债权限额:1,000万元

    6、担保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

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

(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7、担保费用:每年按担保总额的1%收取

    8、担保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对外担保数量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为 130,000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8,550 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54%。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以外单位提供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

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五、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