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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民股份: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04-13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345       证券简称:华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号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所需资金,降低融资成本,湖南华民
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2023 年 4
月 19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
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的综合授
信额度。为保障上述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顺利实施,公司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13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
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号)。
    二、对外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梅园路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
同》,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鸿晖新能源(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晖新
能源”)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2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在年度预计担
保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鸿晖新能源基本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控股子公司接受担保的公告》之“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梅园路支行
    2、债务人:鸿晖新能源(安徽)有限公司
    3、保证人: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最高额债权限额:1,200万元
    6、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整的债权本金以及利息(含
罚息、复利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延迟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
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
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公证费等)。
    7、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
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为 130,000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10,3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28%。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以外单位提供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
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