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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亮科技: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4-11-14  

证券代码:300348           证券简称:长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5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股票期权简称:长亮 JLC3

    ●股票期权代码:036583

    ●股票期权授予数量:1,076.49 万份,占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
额 80,505.885 万股的 1.337%;

    ●股票期权有效期:36 个月;

    ●股票期权授予人数:合计 598 人;

    ●股票期权授予日:2024 年 10 月 10 日;

    ●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24 年 11 月 14 日;

    ●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
股股票。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公司完成了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
权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2024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三)2024 年 9 月 19 日至 2024 年 9 月 29 日,公司通过内部公告栏公示了《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
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公告
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
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4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4 年 10 月 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二、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情况

          (一)股票期权简称:长亮 JLC3

          (二)股票期权代码:036583

          (三)股票期权的授予日:2024 年 10 月 10 日;

          (四)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7.51 元/份;

          (五)股票期权的授予人数:598 人

          (六)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1,076.49 万份

          (七)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
   普通股股票;

          (八)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国籍              职务      期权数量       授予股票期权       公告日股本总
                                                     (万份)         总数的比例         额的比例
                                   核心技术(业
LEE CHONG YAU         马来西亚                               1.00              0.09%         0.001%
                                   务)骨干

NIU XIAOLI            新加坡       核心管理骨干            20.80               1.93%         0.026%

SEAH SIN JIUN         马来西亚     核心管理骨干              2.00              0.19%         0.002%
YU HONG               新加坡       核心管理骨干              3.00              0.28%         0.004%
   其他核心管理骨干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1,049.69           97.51%            1.304%
                 (594 人)
                      合计                              1,076.49         100.00%            1.337%
   注:1、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公司所有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权益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
   股本总额的 20%。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权益未超过本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
       3、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九)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有效期、等待期、行权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全部行权
   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2、等待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
24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质押、抵押、用
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3、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
 第一个行权期                                                                        50%
                    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
 第二个行权期                                                                        50%
                    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
形增加的权益同时受行权条件约束,且行权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等,若届时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同样不得行权。

    各行权期内,当期可行权但未行权或因未满足行权条件而不能行权的股票期
权,由公司办理注销,不得递延行权。

     (十)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4-2025 年两个会计年
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率
  第一个行权期
                     不低于 10%。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率
  第二个行权期
                     不低于 20%。

注:1、上述指标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所揭示的合并报表数据为准,其中“净利润”指标以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次及其他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在本次股权激励有效期内,公司实施可转债、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重大资产等事项的费用对净利
润的影响不计入业绩考核指标的核算。


     上述各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中,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任一达成目标的,即视为
公司满足上述考核目标。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但尚未
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2、各管理体系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执行委员会按照管理体系职能与业务板块的
不同,每年制定具体业绩考核标准与指标,推动对各管理体系进行业绩考核,业
绩完成度(A)、目标值(Am)、触发值(An)与对应可行权比例(X)如下:

         业绩完成度(A)                       各管理体系层面行权比例(X)

              A≥Am                                        X=100%

            A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