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卡智能: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2024-02-20
证券代码:300349 证券简称:金卡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5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概况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在不
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且不超过 6,000 万元额度范围内使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社
会公众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注销,回购方式为交易所集中竞价交
易,回购价格不超过 15 元/股,回购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二、债权申报相关事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
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可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
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
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
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信函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 年 2 月 20 日起 45 天内(工作日 9:00-11:30 , 13:3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1)联系人:汪菲
(2)电话:0571-56633333-6386
(3)电子邮箱:securities@jinka.cn
(4)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金乔街 158 号
(5)邮政编码:310018
3、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以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
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
印件。
4、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
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