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汇金: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6-05
证券代码:300368 证券简称:汇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9 号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于 2024 年 6 月 4 日在公司三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6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根据《公司章程》,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非独立董事田联东先生作为本
次董事会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非独立董事田联东先生主持,应
参加会议董事 7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7 人。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
举行(非独立董事韩春丽女士、独立董事桑郁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公司拟任非独立董事毛世权先生、肖鸿飞先生、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本次会议。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特殊或紧急情况下公司可以以
口头、电话等方式随时通知召开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作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由董事会成员成立专项调查小组对信息披露、内部
控制、重大交易开展全面专项调查工作的议案》
1、开展专项调查工作的背景
2024 年 5 月 10 日,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收到河北证监局下发的《行
政处罚决定书》(〔2024〕10 号),处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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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4 月 27 日,年审会计师对公司 2023 年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包括原高管留置事项、转让子公司云兴网晟控股
权的商业逻辑及后续款项的可收回性。
2024 年 5 月 22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向公司下发《关于对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4〕第 177
号,就相关事项进行了关注并问询。
基于以上背景,有必要对公司的信息披露、内部控制以及重大交易开展全面
专项调查工作,以进一步规范信息披露行为、完善内控制度、提高公司治理能力
和规范运作水平。
2、董事会开展专项调查工作的依据
根据《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第七十四条 董
事及董事会承担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以下责任:(二)董事应当了解并持续
关注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上市公司已经发生的或者可能发生的重
大事件及其影响,主动调查、获取决策所需要的资料。
第八十条 上市公司出现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派出机构、深圳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批评或处罚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对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及其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采取相应的更正措施。”
按照以上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成立专项调查小组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及其实施情况、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情况、重大交易的真实性及合法合规性开展
全面专项调查工作。
3、专项调查的工作安排
(1)专项调查的范围
专项调查的范围包括:1)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其实施情况;2)内部控制的
有效执行情况;3)公司最近三年发生的重大交易的真实性、合法合规性,包括
重大对外投资收购等事项。
(2)专项调查小组成员
由公司董事会成员组成专项调查小组对信息披露、内部控制、重大交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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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调查。
(3)专项调查小组的主要工作职责及工作权限
1)主要工作职责
①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其实施情况、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情况、重大
交易展开全面调查工作;
②全面调查后形成调查结论;
③根据调查结论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2)工作权限
①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开展调查工作并形成调查报告,调查
结论将作为回复交易所 2023 年报问询的依据;
②访谈/约谈公司主要的业务经营、管理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并要求其提供
相关资料;
③要求公司相关部门、人员为其工作开展提供协助;
④董事会授权的其他权限。
4、专项调查工作周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六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回避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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