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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汇金: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北京中科拓达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07-02  

   证券代码:300368        证券简称:ST 汇金   公告编号:2024-069 号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北京中科拓达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 年 5 月 20 日召
开的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
议案》,为满足北京中科拓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拓达”)日常经营资
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中科拓达向其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
构、类金融机构及供应商)申请授信或其他履约义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15,000
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期限为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2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6)。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为保证中科拓达产品或服务购销事宜的需要,公司向中建材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材”)出具了《担保函》,就中科拓达的产品或服
务购销事宜向中建材提供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14,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提供担保系原担保合同到期续签。中科拓达持股 30%的其他股东安徽濡须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徽濡须”)对公司提供本次担保范围下 30%
债务本金及相对应的债务孳息的反担保。

    三、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债务人:北京中科拓达科技有限公司
    2、担保内容:
    为确保债务人与中建材自 2020 年 3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之间就产品
或服务购销事宜所签订的全部协议(或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本担保函附件所列合
同及该些合同的补充协议)的履行,保证人自愿对债务人在上述时限内与中建材
签订的协议(或合同)的全部付款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
的 履 行 向中 建 材承 担 连带 保 证责 任 。但 保 证人 承 担 保证 责 任的 最 高金 额 为
¥140,000,000.00(大写:壹亿肆仟万元整)。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
为本保函约定的最高额保证期限终止之日(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起两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60,712.24 万
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71.2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17,770.87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50.11%。

    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6,671.23 万元,主要为转让重庆
云兴网晟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后,对云兴网晟及其子公司被动形成的关联担保,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5.21%。按照云兴网晟子公司重庆云晟数据科
技有限公司与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的协议,重庆云晟数据科技有限
公司应在 2024 年 6 月 20 日之前归还租赁本金、利息及税金共计 827.32 万元人
民币,现逾期未还,截止目前公司尚未接到债权人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要求公司履行保证责任、要求公司清偿被担保债务的通知,亦未发现债务人重庆
云晟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异常、被列为失信名单等信用危机的情况,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关联担保逾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4-070)。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
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2
1、《担保函》;

2、《反担保承诺函》(安徽濡须)。

特此公告。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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