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汇金: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何晓锋)2024-12-18
证券代码:300368 证券简称:ST 汇金 公告编号:2024-105 号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何晓锋作为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为河北汇金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
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 名 委 员
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 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者 其 他 可 能 影 响 独 立 履 职 情 形 的 密 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本 人 不 存 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第 一 百 四 十 六条等规
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本 人 符 合 中 国 证 监 会《 上 市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管 理 办 法 》和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业 务 规 则 规 定 的 独 立 董 事 任 职 资 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本 人 已 经 参 加 培 训 并 取 得 证 券 交 易 所 认 可 的 相 关 培训证明材
料 (如有)。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后续及时配合公司安排参加相应培训。
六 、 本 人 担 任 独 立 董 事 不 会 违 反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务员法》的
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 、本 人 担 任 独 立 董 事 不 会 违 反 中 共 中 央 纪 委《 关 于 规 范 中 管 干
部 辞 去 公 职 或 者 退 (离 ) 休 后 担 任 上 市 公 司 、 基 金 管理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 、本 人 担 任 独 立 董 事 不 会 违 反 中 共 中 央 组 织 部《 关 于 进 一 步 规
范 党 政 领 导 干 部 在 企 业 兼 职 (任 职 ) 问 题 的 意 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 、本 人 担 任 独 立 董 事 不 会 违 反 中 共 中 央 纪 委 、教 育 部 、监察部
《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 、本 人 担 任 独 立 董 事 不 会 违 反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股 份 制 商 业银行
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 一 、本 人 担 任 独 立 董 事 不 会 违 反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券 基 金 经 营 机
构 董 事 、 监 事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从 业 人 员 监 督 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 二 、本 人 担 任 独 立 董 事 不 会 违 反《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董 事 (理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 三 、 本 人 担 任 独 立 董 事 不 会 违 反 《 保 险 公 司 董 事 、 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 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
规 章 、 规 范 性 文 件 和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业 务 规 则 等 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
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 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 关法律、
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规 范 性 文 件 及 深 圳 证 券 交易所 业务规则,具有五
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 务 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
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 六、 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 会 计 师 资
格 ,或 具 有 会 计 、审 计 或 者 财 务 管 理 专 业 的 高 级 职 称 、副 教 授 或 以 上
职 称 、博 士 学 位 ,或 具 有 经 济 管 理 方 面 高 级 职 称 且 在 会 计 、审 计 或 者
财 务 管 理 等 专 业 岗 位 有 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 七 、本 人 及 本 人 直 系 亲 属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均 不 在 该 公 司及其附
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 八 、本 人 及 本 人 直 系 亲 属 不 是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该 公 司已发行股
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 九 、本 人 及 本 人 直 系 亲 属 不 在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该 公 司已发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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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十 、本 人 及 本 人 直 系 亲 属 不 在 该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控制人的
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十 一 、本 人 不 是 为 该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或 者 其 各
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 务的人员,包括但不
限 于 提 供 服 务 的 中 介 机 构 的 项 目 组 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
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者其各
自 的 附 属 企 业 不 存 在 重 大 业 务 往 来 , 也 不 在 有 重 大 业务往来的单位及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十 三 、本 人 在 最 近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具 有 第 十 七 项 至 第 二十二项所
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
监 事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证 券 市 场 禁 入 措 施 , 且 期 限 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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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 上市公
司 董 事 、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且 期 限 尚 未 届 满 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 到司法机关
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十 七 、本 人 不 是 因 涉 嫌 证 券 期 货 违 法 犯 罪 ,被 中 国 证监会立案
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 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十 八 、本 人 最 近 三 十 六 月 未 受 到 证 券 交 易 所 公 开 谴 责或三次以
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 亲自出
席 也 不 委 托 其 他 董 事 出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被 董 事 会 提 请 股东大会予
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十 一 、包 括 该 公 司 在 内 ,本 人 担 任 独 立 董 事 的 境 内 上市公司数
量不超过三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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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 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 提 供的相
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 则 , 本 人 愿 意 承 担 由 此 引 起 的 法 律 责 任 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
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 、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 证监会
和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相 关 规 定 ,确 保 有 足 够 的 时 间 和 精 力 勤 勉 尽 责 地
履 行 职 责 ,作 出 独 立 判 断 ,不 受 该 公 司 主 要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或 其 他
与 公 司 存 在 利 害 关 系 的 单 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 、本 人 担 任 该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期 间 ,如 出 现 不 符 合 独 立 董 事 任 职
资 格 情 形 的 ,本 人 将 及 时 向 公 司 董 事 会 报 告 并 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
职务。
四 、本 人 授 权 该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将 本 声 明 的 内 容 及 其 他 有 关 本 人
的 信 息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 业 板 业 务 专 区 录 入 、报 送 给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或 对 外 公 告 ,董 事 会 秘 书 的 上 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五 、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 关规定或
欠 缺 会 计 专 业 人 士 的 , 本 人 将 持 续 履 行 职 责 , 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声明人签字: 何晓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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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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