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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通: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暨实施完成的公告2024-03-05  

证券代码:300379                 证券简称:东方通               公告编号:2024-020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暨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1月12日召开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月29日召
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
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8.00 元/股(含)。具体回购金额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本次
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股份
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3)。

     截至2024年3月4日,公司本次回购已实施完成,现将本次回购相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2024年1月31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2,7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8%,回购的
最 高 成 交 价 为 14.48 元 / 股 , 最 低 成 交 价 为 13.89 元 / 股 , 成 交 总 金 额 为
38,317,252.91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1日披露于中国
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首次回
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回购公司股份8,782,100股,占公司总股本566,722,828股(未扣除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的1.55%,最高成交价为14.6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2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18,893,665.57 元(不含交易费用),符合既定回
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截至2024年3月4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回购公司股份8,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66,722,828股(未扣除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的1.55%,最高成交价为14.6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2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19,147,425.57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
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实施期限、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回购资金总额等
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
定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
差异。公司实际回购资金总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
购资金总额上限,实际回购期间为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3月4日,本次回购方
案实施完毕。


    三、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
展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上市公司地位,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2023年12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基
于对东方通未来持续发展前景和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
康发展,维持资本市场稳定,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永军先生计划
自增持计划披露日起未来6个月内,从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金额
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市场整体走势及判断,在
实施期限内择机实施增持计划。目前增持计划正在实施过程中。

    除上述情况外,经公司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前一
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
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
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六、股份变动情况


    按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
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                     回购前                       回购后
             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0           0.00     8,800,000         1.55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66,722,828        100.00   557,922,828        98.45

三、总股本                    566,722,828        100.00   566,722,828       100.00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1、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
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
不得质押和出借。

    2、回购股份拟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
完成后36个月内按前述用途使用完毕,未使用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3、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