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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雪浪环境:关于拟与控股股东申请共同借款暨接受关联担保的公告2024-12-25  

 证券代码:300385           证券简称:雪浪环境       公告编号:2024-075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接受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浪环境”)根据
 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的相关要求,拟与公司控股股
 东新苏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苏环保”)作为共同借款人,向国
 开行申请 1.5 亿元人民币借款,相应借款仅由公司用于自身日常经营周转,借款
 期限为 1 年。新苏环保与公司共同为上述借款承担还款责任,构成公司接受关联
 方担保。此外,新苏环保之控股股东常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高新”)
 就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以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
 银行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
 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办理相关贷款事宜。

     新苏环保为公司控股股东,常高新为新苏环保之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新苏环保及常高新均为公司关联人,本
 次接受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6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控股股东申请共
 同借款暨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谢吴涛先生和顾正义先生依法回避表
 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无需就本次接受关联担保事项
 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亦无需支付任何费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第 7.2.17 相关规定,本次接受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一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新苏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1MA1QETWM1R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匡红军

    注册资本:100,000 万人民币

    住所:常州市新北区崇义北路 2 号 501、502 室,601-605 室;生产经营地:
常州市新北区长江北路 1203 号

    经营范围:环保项目和其他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管
理及相关的咨询服务;固体废弃物处置及市政污水处理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
(涉及危险废弃物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置,凭许可证经营);土壤修复;固
体废弃物、污水等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开发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环境治理工程施
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环保技术开发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环保材料、环保产
品、环保设备的研发、设计、集成、制造、销售、贸易代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
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环保与新能源项目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数额(万元) 持股比例(%)
        常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             100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审计)
   资产总额               8,743,335,885.98            8,468,544,861.17
   负债总额               7,495,757,397.31            7,434,877,327.15
    净资产                1,247,578,488.67            1,033,667,534.02
      项目            2023 年度(经审计)        2024 年 1-9 月(未审计)
   营业收入               2,047,555,983.59             864,927,511.59
    净利润                -158,385,470.99             -204,940,161.10

    2、关联关系说明:新苏环保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新苏环保为公司关联方。

    3、经查询,新苏环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方二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常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1137171951T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戈亚芳

    注册资本:100,500 万人民币

    住所:常州市新北区新桥街道崇义南路 9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
地产租赁;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数额(万元)    持股比例(%)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                   90,450                90
             江苏省财政厅                     10,050                10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审计)
   资产总额           109,440,616,028.09            110,342,434,121.15

   负债总额            80,339,980,691.06             81,467,277,538.48
    净资产             29,100,635,337.03             28,875,156,582.67
     项目             2023 年度(经审计)        2024 年 1-9 月(未审计)
   营业收入            10,620,564,454.88               3,673,586,761.71
    净利润               188,380,748.91                -302,395,220.64

    2、关联关系说明

   常高新为公司控股股东新苏环保之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常高新为公司关联方。

    3、经查询,常高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借款人:雪浪环境与新苏环保为共同借款人,但相应借款仅由雪浪环
境用于自身日常经营周转;

    (2)贷款人: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

    (3)借款额度:人民币 1.5 亿元;

    (4)借款期限:1 年;

    (5)担保要求:由常高新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常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雪浪环境和新苏环保;

    (3)贷款人: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

    (4)担保内容及方式:常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在约定的担保范围内向贷款人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应偿付的全部贷款本金(1.5 亿元)、利
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
利息、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6)担保期限: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具体以公司
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审议事项范围内,签署具体合同,办理
上述相关事宜。

    四、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控股股东新苏环保作为共同借款人向国开行申请借款,并由常高
新为相应借款提供担保,有利于拓展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公司无
需就本次接受关联担保事项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亦无需支付任何费用,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外,公司与该关联人(包
括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签署各类关联交易合
同总金额为 15,193.60 万元,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及(或)披露义务。

    六、董事会意见

    关联董事谢吴涛先生和顾正义先生对该事项回避表决。全体非关联董事认为:
本次与控股股东申请共同借款,同时约定相应借款仅由雪浪环境用于自身日常经
营周转,且由常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为相应借款提供担保,有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
道,更好的满足经营所需;公司无需就本次接受关联担保事项提供任何抵押或担
保,亦无需支付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一致同意该事项,且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审
议范围内办理相关事项。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独立董事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前,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五次会议,会议认为:本次与控股股东申请共同借款,同时约定相应
借款仅由雪浪环境用于自身日常经营周转,且由常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为相应借款
提供担保,有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更好的满足经营所需;公司无需就本次接
受关联担保事项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亦无需支付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该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审查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