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药控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2-22
证券代码:300391 证券简称:长药控股 编号:2024-008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2月21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2 月 2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2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21 日 9:15-15:00。
4、股权登记日:2024 年 2 月 7 日(星期三)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十堰市郧阳经济开发区天马大道特 69 号公
司会议室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金凤女士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4名,所持(代理)股份56,611,300股,占公
司总股份的16.1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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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名,所持(代理)股份56,423,6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6.105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名,所持(代理)股份187,700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0.0536%。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及列席了本次
会议,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已于 2024 年 2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上发布。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
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对本议案进行表决的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所代表的股份总
数为 56,611,300 股,56,611,3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0 股反对,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外)的表决情
况如下:187,7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对本议案进行表决的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所代表的股份总
数为 56,611,300 股,56,611,3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0 股反对,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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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外)的表决情
况如下:187,7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法德东恒(无锡)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并出具了《关于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
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
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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