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孚通信: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2024-05-13
证券代码:300394 证券简称:天孚通信 公告编号:2024-022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符合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81 人
2、 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80.7624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20%
3、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4、 归属价格:21.29 元/股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孚通信”)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因非关
联董事不足三人,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
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181 名激
励对象办理 80.7624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
下: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及履行程序
1、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
临时会议及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股票来源:公司通过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
票作为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2)授予数量: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02.10 万股(调整前),
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9,856.791 万股的 1.02%。
(3)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40.55 元/股(调整前),即满
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以每股 40.55 元(调整前)的价格购买
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247 人,包括公司公
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含子公司)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务)人员(包括外籍员工)。
(5)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第一个归属期 40%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第二个归属期 30%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第三个归属期 30%
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1 年-2023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
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业
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 一 个 归 公司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属期 1、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90.00%;
2、以 2019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90.00%。
公司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第 二 个 归 1、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属期 120.00%;
2、以 2019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20.00%
公司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第 三 个 归 1、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属期 150.00%;
2、以 2019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50.00%。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2、上述“净利润”指标均以上市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依据归属前
最近一次考核结果确认归属系数。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
好”、“合格”、“不合格”四个考核等级,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考核等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0% 6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和授予情况
(1)2021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
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1 月 23 日至 2021 年 2 月 2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
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 年 2 月 4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
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
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17)。
(3)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巨潮
资讯网披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9)。
(4)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与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
规定。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5) 2022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和数量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
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 年 6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价格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3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
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
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和数量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审议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
归属期归属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关于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10)2024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江苏世纪同
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二)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变动情况
1、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与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由于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对本
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47 人调整为 246 人,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量由 202.10 万股调整为 201.90
万股。
2、2022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7 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
计 249,000 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
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246 人调整为 209 人,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为
1,770,000 股;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和数量的议案》,由于公司实施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
民币 6.00 元(含税),每 10 股转增 8 股,故根据《激励计划(草案)》,限制性
股票授予数量由 1,770,000 股调整为 3,186,000 股,授予价格由 40.55 元调整为
22.19 元。
3、2022 年 6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 第
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议案》,由于公司实施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人民币 4.00 元(含税),故根据《激励计划(草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22.19
元调整为 21.79 元。
4、2023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
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2 名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及部分激励对象考核评级原因,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共计 189,756 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5、2023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和数量的议案》,由于公司实施了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00 元(含税),故根据《激励计划(草案)》,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由 21.79 元调整为 21.29 元。
6、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5 名激励对象因
个人原因离职及 28 名激励对象考核评级原因,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共计 5.8536 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由于 5 名激励对象离职以及 28 名激励对象考核评级原因,其已获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8536 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
异。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股东大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
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80.7624 万股,公司按照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公司董事王志弘、朱松根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董事长邹支农、董事
欧洋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欧向军的近亲属,因此以上四位董事系关联董
事,审议该议案时,以上四位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董事会表决情况: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
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2021 年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
和《公司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归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
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符合归属条件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励计划仍在职 182 名激励对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4)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
第三个归属期考核年度为 2023 年,公司层面需满
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对 公 司
1、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
2023 年年度报告出具 的 审
增长率不低于 150.00%;
计报告:2023 年度营业收入
2、以 2019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 1,938,597,573.62 元,较 2019
率不低于 150.00%。 年年度增长 270.72%,公司
层面业绩考核达成。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
入。上述“净利润”指标均以上市公司经审计的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5)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 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待归属
相关制度实施,依据归属前最近一次考核结果确认
归属系数。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 的 182 名激励对象的考核结
“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考核等级, 果如下:
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1)154 名激励对象个人考
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核评价结果为“优秀”,本
个人层面归
100% 80% 60% 0% 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属比例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 100%。
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 (2)26 名激励对象个人考
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核评价结果“良好”,本期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80%;
1 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
结果“合格”,本期个人层
面归属比例为 60%;1 名激
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不
合格,不满足归属条件,本
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0%。
综上所述,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
授权,公司董事会将统一办理 181 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
登记手续。由于 5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26 名激励对象个人考
核评价结果“良好”,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80%;1 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
结果“合格”,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60%;1 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不
合格,不满足归属条件,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0%;其他 154 名激励对象个
人考核评价结果均为“优秀”,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
(二)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1 年 2 月 8 日
(二)归属数量:80.7624 万股
(三)归属人数:181 人
(四)授予价格:21.29 元/股
(五)股票来源:通过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作为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序 姓名 职务 本次归属前已 本次可归属 本次归属数量
获授限制性股 限制性股票 占已获授限制
票数量(万股) 数量(万股) 性股票的百分
比
董事、副总
1 王志弘 5.40 1.62 30%
经理
副总经理、
2 陈凯荣 5.40 1.62 30%
董事会秘书
3 朱松根 董事 4.50 1.35 30%
4 吴文太 财务总监 3.60 1.08 30%
核心技术(业
5 Jinghui Li 7.20 2.16 30%
务)人员
核心技术(业
6 王榆文 3.60 1.08 30%
务)人员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 175
250.74 71.8524 28.66%
人)
合计(181 人) 280.44 80.7624 28.80%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由于四省五
入所造成。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的归
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 181 名激励对象归属 80.7624 万股限制性
股票,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
规定。
五、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激
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的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六、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董事会及股东
大会决议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七、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
三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予
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
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
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
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
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
本 次 归 属 限 制 性 股 票 80.7624 万 股 , 如 全 部 归 属 , 公 司 总 股 本 将 由
394,886,777 股增加至 395,694,401 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
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
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
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
议;
4、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