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4 证券简称:天孚通信 公告编号:2024-027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 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为:公司拟以截至目前总股本 394,886,777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0 元(含税),拟合计派发现金红 利为人民币 394,886,777.00 元(含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 年度。同时公司拟以截至目前总股本 394,886,777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 157,954,711 股,本次转增股本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552,841,488 股(注:转增股数系公司根据实际计算结果 四舍五入所得,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 准)。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新 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或归属、股份回购注销等事项而发生变化,公司将 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并将遵循“每股 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 2、自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因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第一批次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 394,886,777 股增加至 395,651,201 股。公司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现金分红总额”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95,651,201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95,651,201.00 元(含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时 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395,651,201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 增 4 股,合计转增 158,260,480 股,本次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553,911,681 股。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 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95,651,201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10.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 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9.0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 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2.0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 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 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395,651,201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553,911,681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5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5 月 3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5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 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 (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 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 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85 苏州天孚仁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 07*****113 朱国栋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5 月 22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5 月 2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4 年 5 月 30 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资本公积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增股(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6,171,156 9.14% 14,468,462 50,639,618 9.1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59,480,045 90.86% 143,792,018 503,272,063 90.86% 三、总股本 395,651,201 100.00% 158,260,480 553,911,681 100.00%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 553,911,681 股摊薄计算,2023 年年度每 股净收益为 1.3177 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 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长江路 695 号 咨询联系人:陈凯荣、蒋莉莉 咨询电话:0512-66905892 传真电话:0512-66256801 十、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