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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孚通信: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05-23  

证券代码:300394             证券简称:天孚通信        公告编号:2024-027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
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为:公司拟以截至目前总股本 394,886,777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0 元(含税),拟合计派发现金红
利为人民币 394,886,777.00 元(含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
年度。同时公司拟以截至目前总股本 394,886,777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 157,954,711 股,本次转增股本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552,841,488 股(注:转增股数系公司根据实际计算结果
四舍五入所得,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
准)。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新
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或归属、股份回购注销等事项而发生变化,公司将
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并将遵循“每股
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
    2、自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因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第一批次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
394,886,777 股增加至 395,651,201 股。公司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现金分红总额”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95,651,201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95,651,201.00 元(含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时
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395,651,201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
增 4 股,合计转增 158,260,480 股,本次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553,911,681 股。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
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95,651,201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10.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
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9.0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
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2.0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
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
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395,651,201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553,911,681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5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5 月 3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5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
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
(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
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
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85     苏州天孚仁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         07*****113     朱国栋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5 月 22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5 月 2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4 年 5 月 30 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资本公积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增股(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6,171,156       9.14%   14,468,462    50,639,618     9.1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59,480,045    90.86%      143,792,018   503,272,063   90.86%

 三、总股本            395,651,201    100.00%     158,260,480   553,911,681   100.00%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 553,911,681 股摊薄计算,2023 年年度每
股净收益为 1.3177 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
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长江路 695 号
   咨询联系人:陈凯荣、蒋莉莉
   咨询电话:0512-66905892
   传真电话:0512-66256801
    十、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