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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孚通信: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10-23  

证券代码:300394        证券简称: 天孚通信           公告编号:2024-062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定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决定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11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11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高新区长江路 695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
公告及文件。
       (2)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
投资者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 5%;不包含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9:00—
11:30,下午 13:30—17:00)
       3、登记地点:苏州高新区长江路 695 号
       4、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
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
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
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
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
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
关证件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4 年 11 月 13 日下午 17:00
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电子邮件和传真与
本公司进行确认。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不接受电话登记。
    7、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苏州高新区长江路 695 号
      邮编:215129
      联系人:陈凯荣 蒋莉莉
      电话: 0512-66905892
      传真: 0512-66256801
      电子邮箱:zhengquan@tfcsz.com
      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2 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394”
    2、投票简称:“天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5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5 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苏州天孚光通信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会议的议案授权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该列打
                        提案名称
编码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1.00                                                     √
       议案
   上述委托事宜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之日。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
   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