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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孚通信: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4-12-30  

                                         关于天孚通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孚通信”、“苏州天孚”、“公司”
或“发行人”)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对天孚通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47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已获得同意。公司实际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8,424,753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42.66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785,999,962.98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8,953,230.56 元(不含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777,046,732.42 元。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出具了苏公
W[2021]B003 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天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天孚”)
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安支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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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面向5G及数据中心的高速光引擎建设项目              78,600.00               78,600.00
                    合计                           78,600.00               78,600.00

    由于募集资金净额为 777,046,732.42 元,募投项目拟投资金额相应调整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面向5G及数据中心的高速光引擎建设项目                         777,046,732.42
                        合计                                    777,046,732.42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
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累计已投入募集      累计投资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额                  资金金额          进度
 面向5G及数据中心          苏州天孚      432,000,000.00        392,491,350.88     90.85%
 的高速光引擎建设
                           江西天孚      345,046,732.42        253,995,972.09     73.61%
       项目
                 合计                    777,046,732.42        646,487,322.97    83.20%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在募投项目的总投资规模和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结合募投项目的
实际进展情况,公司将募投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
如下:
                                调整前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募投项目名称
                                        状态日期                       状态日期
  面向5G及数据中心的高速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6月30日
      光引擎建设项目
    注:2022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调整不同实施主体投资金额的议案》,同
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建设的“面向 5G 及数据中心的高速光引擎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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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两年,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2 年 12 月 31 日调整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
次系上述项目第二次延期。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面向 5G 及数据中心的高速光引擎建设项目”已完成江西天孚厂房主体工
程建设和苏州天孚部分产品线建设,并已部分实现批量生产和销售,整体建设进
度保持有序推进。但因江西天孚幕墙施工等工程尚未全部完成、部分设备采购及
安装调试仍需一段时间,项目尚未达到完全可使用状态。为保障募投项目质量,
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对上述募投项目进行
延期。

    (三)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
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
项目延期,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
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
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面向 5G 及数据中心的高速光引擎
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以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
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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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系基于
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充分考虑了公司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而确定,该事
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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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钱亚明                    涂清澄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2024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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