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5 证券简称:科隆股份 公告编号 2024-034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下午 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辽阳市宏伟区万和七路 36 号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姜艳女士。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1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8,655,7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284,372,671 股的 31.1759%。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6 名,持有及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87,828,8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284,372,671 股的 30.8851%;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 5 名,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数 826,8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284,372,671 股的 0.2908%;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股东授权 代表)10 名,持有及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3,104,8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284,372,671 股的 1.0918%。 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8,618,86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4%;反对 36,8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3,068,0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122%;反对 36,8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18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8,618,86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4%;反对 36,8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3,068,0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122%;反对 36,8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18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88,618,86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4%;反对 36,8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3,068,0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122%;反对 36,8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18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8,618,86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4%;反对 36,8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3,068,0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122%;反对 36,8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18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审议通过《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88,618,86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4%;反对 36,8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3,068,0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122%;反对 36,8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18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8,618,86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4%;反对 36,8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3,068,0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122%;反对 36,8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18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7、审议通过《2023 年度关联交易及 2024 年度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55,77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492%;反对 36,8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508%;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回避 86,663,085 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955,7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492%;反对 36,8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85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回避 1,112,231 股。 8、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8,618,86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4%;反对 36,8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3,068,0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122%;反对 36,8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18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8,618,86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4%;反对 36,8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3,068,0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122%;反对 36,8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18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8,618,86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4%;反对 36,8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3,068,0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122%;反对 36,8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18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90,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399%;反对 36,8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60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回避 87,828,864 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79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399%;反对 36,8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46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回避 2,278,010 股。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8,618,86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4%;反对 36,8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3,068,0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122%;反对 36,8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18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晓灿律师、李冲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关 于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