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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隆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5-16  

证券代码:300405                   证券简称:科隆股份                公告编号 2024-034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下午 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辽阳市宏伟区万和七路 36 号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姜艳女士。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1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8,655,7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284,372,671 股的 31.1759%。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6 名,持有及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87,828,8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284,372,671 股的 30.8851%;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 5 名,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数 826,8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284,372,671 股的 0.2908%;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股东授权
代表)10 名,持有及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3,104,8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284,372,671 股的 1.0918%。

    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8,618,86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4%;反对 36,8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3,068,0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122%;反对 36,8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18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8,618,86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4%;反对 36,8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3,068,0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122%;反对 36,8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18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88,618,86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4%;反对 36,8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3,068,0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122%;反对 36,8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18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8,618,86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4%;反对 36,8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3,068,0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122%;反对 36,8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18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审议通过《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88,618,86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4%;反对 36,8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3,068,0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122%;反对 36,8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18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8,618,86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4%;反对 36,8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3,068,0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122%;反对 36,8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18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7、审议通过《2023 年度关联交易及 2024 年度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55,77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492%;反对 36,8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508%;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回避 86,663,085 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955,7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492%;反对 36,8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85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回避 1,112,231 股。

    8、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8,618,86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4%;反对 36,8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3,068,0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122%;反对 36,8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18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8,618,86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4%;反对 36,8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3,068,0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122%;反对 36,8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18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8,618,86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4%;反对 36,8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3,068,0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122%;反对 36,8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18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90,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399%;反对 36,8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60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回避 87,828,864 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79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399%;反对 36,8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46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回避 2,278,010 股。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8,618,86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4%;反对 36,8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3,068,0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122%;反对 36,8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18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晓灿律师、李冲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关
于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