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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道氏技术:2023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2024-05-21  

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4-057
转债代码:123190          转债简称:道氏转 02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 年度权
益分配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以 2024 年 4 月 23 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的总股
本 570,574,575 股为基数(截至 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总股本 581,672,543 股,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持有 11,097,968 股),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14,114,915.00 元(含税),不送
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公司董事
会审议上述预案后至权益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享有利 润分配
权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由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3190;债券简称:道氏转 02)
处于转股期内,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 2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之日(2024 年 4 月 24 日)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申请
的前一交易日(2024 年 5 月 17 日)期间共计转股 128 股,公司总股本由 581,672,543
股增至 581,672,671 股。
    因公司实施完成了股份回购计划,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1,418,368 股,导致参与权益分派股本发生变化,根据利润
分配采取总额不变的原则,公司将以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1,418,368.00 股
后的 570,254,303.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1123 元人民币现金。
    2、本次实施权益分派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
计算如下:
    按 总 股 本 折 算 每 10 股 现 金 红 利 =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公 司 总 股 本

×10=114,114,915.00 元÷581,672,671×10≈1.961840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
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前提下,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
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
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
0.1961840 元/股(保留七位小数)。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配方案及其调整
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权益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一、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 股份
11,418,368.00 股后的 570,254,303.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1123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1011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225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112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5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5
月 28 日。


    三、     权益分配对象
    本次分配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5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526                       荣继华

    2               01*****040                         张翼

    3               01*****076                       王海晴

    在权益分配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5 月 20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5
月 2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五、     相关参数调整
    本次权益分配实施后,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将进行调整,具体详见公司同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因 2023 年度权益分配调整
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六、     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怡水三路 1 号 1 座
    咨询联系人:刘小兰
    咨询电话:0757-82260396
    传真电话:0757-82106833
七、   备查文件
1、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 2 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