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金盾股份: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2024-06-28  

证券代码:300411         证券简称:金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6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28 日(周五)下午 14: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8 日
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章镇镇工业园区金盾股份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淼根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166,602,624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40.982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02,414,92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5.193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64,187,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5.789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28,518,68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7.015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500,18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69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7,018,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6463%。
    3、公司董事、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如
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 意 129,433,424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77.6899%;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37,16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31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28,518,6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此议案获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29,433,4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6899%;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37,16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31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28,518,6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此议案获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 意 129,433,424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77.6899%;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37,16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31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28,518,6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此议案获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考核的议案》
    关联股东王淼根(持股 50,843,082 股)、陈根荣(持股 29,470,662 股)对
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 49,119,6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9247%;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37,16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3.075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28,518,6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此议案获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考核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 意 129,433,424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77.6899%;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37,16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31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28,518,6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此议案获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 意 129,433,424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77.6899%;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37,16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31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28,518,6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此议案获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 意 129,433,424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77.6899%;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37,16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31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28,518,6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此议案获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 意 129,433,424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77.6899%;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37,16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31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28,518,6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此议案获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等额选举,王淼根先生、陈根荣先生、管美丽女
士、阳洪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
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9.01 选举王淼根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29,414,7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78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8,50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345%。
    王淼根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2 选举陈根荣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29,414,7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78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8,50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345%。
    陈根荣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3 选举管美丽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29,414,7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78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8,50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345%。
    管美丽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4 选举阳洪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29,414,7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78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8,50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345%。
    阳洪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等额选举,朱建先生、徐伟民先生、李宗吾先生
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01 选举朱建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29,414,7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78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8,50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345%。
    朱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02 选举徐伟民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29,414,7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78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8,50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345%。
    徐伟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03 选举李宗吾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29,414,7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78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8,50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345%。
    李宗吾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等额选举,钟胜章先生、戴美军先生当选为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
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1.01 选举钟胜章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129,414,7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78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8,50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345%。
    钟胜章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1.02 选举戴美军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129,414,7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78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8,50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345%。
    戴美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天册(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向曙光、沈逸凡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
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