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1 证券简称:金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6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28 日(周五)下午 14: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8 日 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章镇镇工业园区金盾股份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淼根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166,602,624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40.982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02,414,92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5.193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64,187,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5.789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28,518,68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7.015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500,18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69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7,018,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6463%。 3、公司董事、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如 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 意 129,433,424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77.6899%;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37,16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31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28,518,6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此议案获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29,433,4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6899%;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37,16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31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28,518,6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此议案获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 意 129,433,424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77.6899%;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37,16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31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28,518,6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此议案获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考核的议案》 关联股东王淼根(持股 50,843,082 股)、陈根荣(持股 29,470,662 股)对 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 49,119,6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9247%;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37,16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3.075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28,518,6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此议案获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考核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 意 129,433,424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77.6899%;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37,16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31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28,518,6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此议案获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 意 129,433,424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77.6899%;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37,16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31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28,518,6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此议案获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 意 129,433,424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77.6899%;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37,16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31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28,518,6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此议案获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 意 129,433,424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77.6899%;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37,16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31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28,518,6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此议案获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等额选举,王淼根先生、陈根荣先生、管美丽女 士、阳洪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 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9.01 选举王淼根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29,414,7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78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8,50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345%。 王淼根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2 选举陈根荣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29,414,7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78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8,50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345%。 陈根荣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3 选举管美丽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29,414,7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78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8,50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345%。 管美丽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4 选举阳洪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29,414,7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78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8,50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345%。 阳洪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等额选举,朱建先生、徐伟民先生、李宗吾先生 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01 选举朱建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29,414,7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78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8,50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345%。 朱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02 选举徐伟民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29,414,7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78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8,50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345%。 徐伟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03 选举李宗吾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29,414,7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78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8,50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345%。 李宗吾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等额选举,钟胜章先生、戴美军先生当选为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 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1.01 选举钟胜章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129,414,7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78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8,50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345%。 钟胜章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1.02 选举戴美军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129,414,7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78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8,50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345%。 戴美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天册(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向曙光、沈逸凡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 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