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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盾股份:关于与清华大学签订飞行汽车涵道风扇与推进系统研发项目《技术开发合同书》的公告2024-07-17  

证券代码:300411        证券简称:金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0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清华大学签订飞行汽车涵道风扇与推进系统研发
                 项目《技术开发合同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订概述

    近日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与清华大
学(以下简称“乙方”)充分友好协商,就合作完成飞行汽车涵道风扇与推进系
统研发项目达成一致合作,双方签订《技术开发合同书》(以下简称“本合同”
或“合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
次技术开发合同的签订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不构成关联
交易,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
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合作方简介
    本项目由清华大学智能绿色车辆与交通全国重点实验室具体承办,面向我国
车辆与交通领域的重大战略需求,努力建设成为车辆与交通智能化、绿色化的理
论和技术策源地,形成世界一流的智能新能源车辆与交通领域科学家团队,引领
智能绿色车辆与交通领域前沿技术研究,强化攻关能力,带动行业发展。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清华大学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项目合作的内容
    开展飞行汽车涵道风扇与推进系统关键技术攻关和新型通风/散热等装备开
发,完成电动涵道风扇推进系统设计、制造与试验,以及地面测试台架建设。
    (二)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 2029 年 12 月 31 日止。
    (三)知识产权及成果的归属
    1.本合同签订前甲、乙双方已有的背景知识产权归原权利方所有,其所有
权及其项下的一切权利不因本合同的执行而转移。
    2.本合同所产生的新的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双方共同所有,未经一方书
面许可另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给任何第三人或单独申请专利。
    3.甲、乙双方有权对本合同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
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的新的技术成果归改进方所有,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技术成
果共同改进的,甲乙双方共享该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
    (四)技术开发风险的认定及责任承担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
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应认定“存在技术开发风险”,此时甲、乙双方
应以各自的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分别对己方发生的损失承担责任,且彼此不
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当事人一方发现前款所列可能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
失败的情况时,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当事人一方没有
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五)项目经费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含税经费总额为:人民币 3000 万元,在合同约定的合作期限内,根
据合作成果的验收情况分期支付。
    四、合同签订的背景和目的
    (一)合同签订的主要背景
    2022 年交通部、科技部联合印发《交通领域科技创新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
(2021—2035 年)》,要求部署飞行汽车等新型载运工具研发;2024 年 3 月,
中央政府工作报告强调“积极打造低空经济等新增长引擎”,工信部、科技部等
联合印发《通用航空装备创新应用实施方案(2024-2030 年)》,鼓励飞行汽车
技术研发、产品验证及商业化应用场景探索。
    以飞行汽车应用为牵引,公司与清华大学开展飞行汽车涵道风扇与推进系统
研制与产业化,拓展应用于核电、轨道交通、特种车辆、舰船等新能源和运载装
备领域,推进汽车、机械制造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高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
等战略新兴产业的新质生产力水平。
    (二)合同签订的主要目的
    鉴于清华大学在飞行汽车第二代涵道风扇推进技术及叶轮机/电机一体化设
计技术方面的创新研究成果,双方合作实施飞行汽车涵道风扇与推进系统研发项
目的技术开发与研制,将对公司新技术提升,专业人才培养、新项目建设等方面
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公司提高对战略新兴产业的新质生产力水平,抢占飞行汽
车等未来产业发展先机。
    五、合同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的签订符合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拓展公司未来发展空
间,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本次合作不会对公司
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短期业绩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1.本次技术开发项目需要一定的周期,且存在研发活动固有的风险,本合
同约定技术指标的实现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本次技术开发项目完成后,未来商业化应用的进程受要素资源配置、政
府政策、市场需求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给公司带来的预期效益尚存在一定的不确
定性。
    3.公司将密切关注技术开发后续进展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七、备查文件

    与清华大学签订的《技术开发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