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临精工:中德证券关于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4-04-27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富临精工
保荐代表人姓名:缪兴旺 联系电话:010-59026928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少伟 联系电话:010-5902682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是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
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是
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①针对募投项目投资效益未达预期事项,年产6
万吨新能源锂电正极材料项目、年产5万吨新能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源锂电正极材料项目未达预计效益,主要原因
是:新能源锂电行业处于周期波动中,锂电材料
1
行业出现阶段性产能过剩;在上游锂盐市场行情
波动较大情况下,下游电池厂商需求及采购也出
现节奏放缓,整体导致公司锂电正极材料产销节
奏放缓。保荐机构已提请公司持续关注募投项目
实施过程中的各项重大变化,积极采取有效应对
措施,并及时做好信息披露。
②针对公司生产经营环境存在重大变化导致
2023年1-9月经营业绩下滑事项,保荐机构已提
请公司持续关注经营业绩下滑的情况,督促公司
采取有效措施以改善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应对行
业周期波动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风
险提示义务。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2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4年1月3日
①培训主要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
业务》等相关业务规则,重点讲解了上市公司再
(3)培训的主要内容 融资、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独立董事等规范运
作事项的关注要点。
②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
业规定》的规定,中德证券对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廉洁从业的宣导及培训,强化
公司对廉洁从业监管规定的学习和理解。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2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
无 不适用
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
无 不适用
的情况
根 据 公 司 2023 年 年 度
报告,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
同期下降184.12%,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较上年下降
193.21%,主要原因系:
报告期内,受上游原材
向公司了解业绩下降
料碳酸锂价格大幅下
的原因,督促公司采取
跌影响,公司磷酸铁锂
积极措施改善生产经
正极材料产品售价同
营情况,并及时履行相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 比下降;高成本原材料
关信息披露义务。若未
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库 存 以 及 磷 酸 铁 锂 开
来前述导致业绩下滑
工率不稳定带来的成
因素无法改善,可能存
本上行,导致产品毛利
在业绩下滑风险,提请
率下降;受市场需求增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速放缓,出货量下降叠
加大额存货跌价影响
整体业绩。锂电正极材
料业务营业收入及净
利润下滑导致公司全
年整体经营业绩下滑,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
大幅下降。
3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
是否履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行承诺
1.限售安排、股东关于所持股份自
是 不适用
愿锁定的承诺
2.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持股意向
是 不适用
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3.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
是 不适用
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首次
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 是 不适用
措施的承诺
5.公司关于股份回购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承 是 不适用
诺赔偿责任或补偿责任的承诺
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
是 不适用
竞争的承诺
8.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减少
是 不适用
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9.实际控制人关于承担补缴社会
是 不适用
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10.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资金占用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1)业绩补偿义务履行进展
刘智敏已于2022年6月9日通过第三方代付向
公司支付了现金补偿款、利息、仲裁费、律师
费、印花税等合计4,639.74万元,其中偿还本
金为3,772.33万元,逾期利息为738.39万元,
刘智敏已履行完毕业绩补偿义务。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收到补偿义务人彭澎代
表三方(含彭澎、彭澍、醴陵市升华投资管理
11.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补 有限公司)支付的现金补偿款1,087.58万元,
否
偿义务人所做的业绩承诺补偿 彭澎代表三方已于2023年4月21日偿还全部
本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彭澎代表三方
应偿还本金为37,323.25万元,已补偿本金为
37,323.25万元,彭澎代表三方剩余未偿还本
金为0万元,尚有应付逾期利息899.71万元,
以及其他欠款包括仲裁费1,074.08万元,律师
费、印花税等138.18万元,合计剩余2,111.97
万元未偿还。
(2)业绩补偿超期履行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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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履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行承诺
彭澎代表三方到期尚未完成现金补偿的主要
原因是其取得现金对价后按照税法相关规定
缴纳了个人所得税,从而导致个人资金周转
出现一定困难,个人经营业务受行业周期影
响,也使得补偿义务人筹资存在一定困难,
无法按期支付现金补偿。
(3)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将继
续向业绩补偿义务人就逾期利息进行沟通和
催收,敦促补偿义务人切实履行业绩补偿承
诺。如后续有相关进展情况,公司将按照相
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1)2023年6月2日,中德证券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
局出具的《关于对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取警示函行
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3]90号)。因中德证券投资银
行类业务内控制度不健全、未完成廉洁从业风险点的梳
理与评估等事项,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中德证券采
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2023年9月11日,中德证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
《关于对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 的决定》([2023]27号),因中德证券投资银行类业务存
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 在部分撤否项目内控意见未回复或未落实,质控部门负
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责人担任IPO项目保荐代表人,保荐工作报告未完整披
露内核意见,部分项目申报文件修改后未重新履行审批
程序,且部分投行项目聘请第三方未严格履行合规审查
等问题,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中德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
行政监管措施。
中德证券收到前述行政监管函件后高度重视,对所反映
的问题进行认真总结和深刻反思,目前均已完成整改。中
德证券将引以为戒,进一步强化投资银行业务内控机制,
提高规范运作意识,提升投行执业质量。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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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缪兴旺 张少伟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