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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运达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2024-06-13  

证券代码:300440           证券简称:运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9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达科技”或“公司”)监事会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成都运
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激励计
划(草案)》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实际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 22 名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 2023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8.4.2 条
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正式任职的核心技术(业务)
骨干,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预留授予日为
2024 年 6 月 11 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2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0 万股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485 元/股。


    特此公告。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6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