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泽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2024-08-23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2024 年 8 月 21 日,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 。根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简称“《独董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已
经提前三天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人,实到 3 人,会议的召集、召
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杜婕女士主持,经会议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监管要求,符合《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公
司内控制度的要求,在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对募集资金进行
了合理使用,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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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
次专门会议决议》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杜婕:
郭克利:
应政:
2024 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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