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雷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10-30
证券代码:300443 证券简称:金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7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金雷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定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
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
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1 月 18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4 年 11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8 日上午 9:15-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 A 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公司 A 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
决权。公司 A 股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
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11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11 月 11 日(股权登记日)15:00 交易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
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双元大街 18 号金雷科技股
份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2.00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3.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
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公司
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
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
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前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公章。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
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邮件以接收成
功时间、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接收地邮戳为准。公司不接受电
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
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参会登记时间:2024 年 11 月 12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
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张传波
联系电话:0531-76492889 传真:0531-76494367
电子邮箱:jinleizqb@163.com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双元大街 18 号
4、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
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其他备查文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9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443。
2、投票简称:金雷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
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
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
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
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示例: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
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
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
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
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8 日(现场股东大
会召开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
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
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
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
附件二: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 作为金雷科技股份公司股东,兹全权委
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 2024 年 11 月 18 日
召开的金雷科技股份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
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
署的相关文件。
备注
该列打
提 案 同 反 弃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编码 意 对 权
目可以
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100 √
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1.00 √
的议案》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2.00
的议案》
3.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 √
4.00
案》
上述委托事宜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
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字/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人身份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委托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备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
“√”做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股东大会上提
出的任何其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
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
法 人 股 东 法 定
码/法人股东营业执
代表人姓名
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名/名
是否委托
称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个人股东签字/法人
股东盖章
注: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简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