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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雷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1-18  

证券代码:300443      证券简称:金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8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金雷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8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8 日上午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双元大街 18 号金雷科
技股份公司会议室。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伊廷雷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 加 会 议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授 权 委 托 代 表 人 共 180 名 , 所 持 股 份
118,284,7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948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共 3 名,所持股份
104,152,2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533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77 名,所持股份 14,132,519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146%。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律师等相关
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18,221,7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7%;反对 2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6%;弃权 3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69,5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5542%;反对 2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811%;弃权 3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46%。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2、《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18,197,4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62%;反对 2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9%;弃权 6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45,2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3823%;反对 2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415%;弃权 6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62%。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18,195,7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8%;反对 1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3%;弃权 7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43,5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3702%;反对 1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033%;弃权 7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64%。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16,438,6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393%;反对 1,838,4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5543%;弃权 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286,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86.9375%;反对 1,838,4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087%;弃权 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8%。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郭芳晋、张明波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
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