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金雷股份: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11-28  

证券代码:300443          证券简称:金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9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雷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总股本 320,134,598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2,000,000
股,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
的 权 利 。 因 此 , 公 司 2024 年 前 三 季 度 权 益 分 派 的 股 份 基 数 为
318,134,598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7 元人民币(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2,269,421.86 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不送红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按公司总股本
(含已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股利为 0.695626 元。按公司总股
本(含已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股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公
司总股本*10=22,269,421.86 元/320,134,598 股*10 股=0.695626 元(保留
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下同)。本次权益分派实
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股现金股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0695626 元/股。
    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已获 2024 年 11 月 18 日召
开的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
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总股本 320,134,59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70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2,409,421.86 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
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截止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股份数量为 0 股,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不包含回购股份。
    在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
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
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上述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
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2,000,000 股。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不享有利
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按照利润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以剔除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所持股份后的 318,134,59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股利 0.7 元人民币(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预案及其调整
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
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1、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
已回购股份 2,000,000.00 股后的 318,134,598.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7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
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 10 股派 0.63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
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
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40000 元;持
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0000 元;持
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已回购的 2,000,000 股股份不享有
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12 月 5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 年 12 月 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12 月 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
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1、2024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的议
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按照《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等相关规定对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
整,并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根据公司 2024 年 11 月 6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
告》,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因此,本次权
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将由 32.58 元/股(含)调整至 32.51 元/股(含)。具体的价格调整
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
折算的每股现金股利=32.58 元/股-0.0695626 元/股≈32.51 元/股(保留小
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 2024 年
12 月 6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按公司总股本
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以及据此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的相关参
数和公式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股利(含税)=
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22,269,421.86 元/320,134,598 股*10 股
=0.695626 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按
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股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0695626
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济南市钢城区双元大街 18 号
    咨询联系人:周丽
    咨询电话:0531-76494368
    传真电话:0531-76494367
    八、备查文件
    1、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