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云科技: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24-02-08
证券代码:300448 证券简称:浩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7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
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
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88
元/股(含),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
币 6,000 万元(含),其中:拟用于股权激励的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
需的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含)。本次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
过 3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2 月 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5)。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
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
购公司股份 3,131,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6%,本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
为 3.0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7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9,083,720.83 元(不
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
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
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
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