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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天智装: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12-10  

证券代码:300455           证券简称:航天智装          公告编号:2024-035



             北京航天神舟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立信”)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致同”)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致同已连续 5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根据《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管理工作规则》(国资发财评规【2024】20 号)、《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拟选聘立信为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印发的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北京航天神舟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
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
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 4 楼,
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截至 2023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从业人员总数 10,73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93
名。
    立信 2023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5.16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7.65 亿元。
    2023 年度,立信为 671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包括计算
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化
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审计收费总额 8.32 亿元。其中本公司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86 家,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66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12.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
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 诉 ( 仲 被诉(被仲裁)人 诉 讼 ( 仲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裁)事件         金额
                                           尚余 1,000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
            金亚科技、周旭
投资者                       2014 年报 多万,在诉 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
                辉、立信
                                           讼过程中   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年
                             2015 年重
            保千里、东北证                            12 月 14 日期间因证券虚假
                             组、2015
投资者      券、银信评估、                   80 万元  陈述行为对投资者所负债务
                               年报、
                  立信等                              的 15%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立
                             2016 年报
                                                      信投保的职业保险 12.5 亿元
                                                      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2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7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2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
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开始为本    近三年签署
                                   开始从事 开始在
                        注册会计师                             公司提供    或复核上市
  项目           姓名              上市公司 立信执
                        执业时间                               审计服务    公司审计报
                                   审计时间 业时间
                                                                 时间        告情况
项目合伙人      张帆      2007 年        2003 年    2012 年    2024 年         3
签字注册会
               黄新玉     2020 年        2021 年    2021 年    2024 年           4
  计师
质量控制复
               王天平     2018 年        2009 年    2012 年    2024 年           3
  核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过去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
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
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内容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增减%
 年报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85                85                   -

 内控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25                25                   -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该所已连续 5 年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2023 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致同已连续 5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
管理工作规则》(国资发财评规【2024】20 号)、《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拟选聘立信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同
时,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已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各方均已知悉本次
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
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公司已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进行了充分沟通,同时,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已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
各方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
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
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拟聘请的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资质和经验,在独立性、专业胜
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审计委员会一
致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审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能够满足上市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定条件,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
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
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
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神舟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