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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全志科技: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2024-09-18  

证券简称:全志科技                  证券代码:300458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成就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年9月
                                    目录
一、释义 ................................................................ 3
二、声明 ................................................................ 4
三、基本假设 ............................................................ 5
四、本激励计划授权与批准 ................................................ 6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8
       (一)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情况
       .........................................................................8
       (二)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9
       (三)结论性意见 ........................................................10

六、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 11
       (一)备查文件 ..........................................................11
       (二)咨询方式 ..........................................................11




                                       2
     一、释义
全志科技、本公司、
                     指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上市公司
本激励计划、本计划   指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激励对象
                          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该等股票设置一定期限的限售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指
                          期,在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后,方可解
                          除限售流通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指
                          条件后分次获得并登记的本公司股票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技术骨干
激励对象             指
                          或业务骨干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
授予价格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授予之日起到激励对象
有效期               指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归属或回购/作废失效
                          的期间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被禁
限售期               指
                          止转让、用于担保、偿还债务的期间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持有
解除限售期           指
                          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期间
                          根据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所获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
解除限售条件         指
                          限售所必需满足的条件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上市公司
归属                 指
                          将股票登记至激励对象账户的行为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设立的,激励对象为获得第二类
归属条件             指
                          激励股票所需满足的获益条件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获授股票
归属日               指
                          完成登记的日期,必须为交易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自律监管指南第1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指
号》                      ——业务办理》
《公司章程》         指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3
     二、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全志科技提供,本计划所涉及
的各方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所有文件
和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或误导性陈述,并对
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
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全志科技股东是否公平、
合理,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表意见,不构成对全志科技的任何
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
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顾
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上市公司全体股东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关于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依据
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深入调查并认真审阅
了相关资料,调查的范围包括上市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办法、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
决议、相关公司财务报告、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等,并和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
效的沟通,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责任。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制作。




                                     4
     三、基本假设
    本财务顾问所发表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建立在下列假设基础上:
    (一)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所依据的资料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三)上市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出具的相关文件真实、可靠;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障碍,涉及的所有协议能够得到有效
批准,并最终能够如期完成;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的按照激励计划及相关
协议条款全面履行所有义务;
    (六)无其他不可预计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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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本激励计划授权与批准
    (一)2023年1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
为自2023年1月13日起至2023年1月23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本次
拟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2023年1月31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3年2月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
准。并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3年2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3年9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予7名激励对象33.3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预留
授予日为2023年9月13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4年5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6
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监事
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4年6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
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本次限
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4年9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
查意见。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
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7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一)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的情况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
 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限制
 性股票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9月13日。因此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4年
 9月18日至2025年9月15日。
      2、第二类限制性股预留授予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
 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资格的
 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等相关事宜。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件。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伙)对公司2023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
  第一个归属期    以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   告(天健审〔2024〕3-60号):2023年度
                  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营业收入167,299.30万元,与2022年相比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所载   增长率符合归属条件。公司层面业绩考
的营业收入。                                         核达标。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7人。
                                           8
  考核                                                  其中7名激励对象在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评
          卓越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结果                                                  级S及A,归属比例为100%。
  考核
            S       A        B        C         D
  评级
  归属
          100%    100%      80%      0%        0%
  比例
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当年
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
人层面归属比例。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激励计划的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二)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3年9月13日
      2.归属数量:99,900股
      3.归属人数:7人
      4.授予价格(调整后):16.76元/股
      5.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或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
 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可归属数量占已获
                                   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     可归属数量
       姓名             职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票数量(股)           (股)
                                                                           数量的比例
       叶茂         董事、总经理        150,000             45,000             30%
         技术骨干或业务骨干
                                        183,000             54,900             30%
             (共6人)
               合计                     333,000             99,900             30%




                                            9
    (三)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作为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公司本次归属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申请办理相应后续手续并进行信息披露。




                                     10
 六、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一)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咨询方式
单位名称: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办人:林和东
联系电话:021-52588686
传真:021-52583528
联系地址:上海市新华路639号
邮编:200052




                                    11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全
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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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 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