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徽股份:关于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2024-03-04
证券代码:300464 证券简称:星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情况概述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 日
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3)粤 03 破申 1158
号),获悉公司子公司深圳市邻友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邻友
通”)的债权人深圳市迈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测科技”)以深
圳邻友通不能清偿对其的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偿债能力为由,向广东省深圳市
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深圳邻友通进行破产清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7)。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 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粤
03 破 30 号《通知书》《决定书》《公告》,获悉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随
机指定深圳市卓效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深圳邻友通管理人,王翠苹为负责人。
深圳邻友通的债权人应自 2024 年 4 月 5 日前向深圳邻友通管理人申报债权。同
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下午 15 时 00 分在深圳市中级人民
法院第四审判庭召开,会议形式为现场召开。
二、法院指定管理人情况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决定书》((2024)粤 03 破 30 号)主
要内容如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本院随机指定深圳
市卓效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深圳邻友通管理人,王翠苹为负责人。
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规定的管理人职责,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
监督。管理人职责如下: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三、债权申报情况
根据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公告》((2024)粤 03 破 30 号),
深圳邻友通的债权人应自 2024 年 4 月 5 日前向深圳邻友通管理人(通讯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 B1410;负责人:王翠苹;联
系人:张钇、叶慧雯;联系电话:18923469524、0755-83902829;第一次债权人
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2024 年 4 月 17 日下午 15 时 00 分,深圳市中级人
民法院第四审判庭,方式为现场召开)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
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
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深圳邻友通的债务人或者
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深圳邻友通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四、对公司的影响
深圳邻友通被指定管理人接管后,公司将丧失对其控制权,深圳邻友通将不
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的最终影响以破产清算执行结果和会计师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通知书》((2024)粤 03 破 30 号);
2、《决定书》((2024)粤 03 破 30 号);
3、《公告》((2024)粤 03 破 30 号)。
特此公告。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