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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伟达: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2024-04-09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公
司对中汇在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
为中汇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能够公允表
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 资质条件

    (一)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
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
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03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701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人数:282人

    最近一年(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8,764万元

    最近一年(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97,289万元

    最近一年(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4,159万元
         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9家

         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3,684万元

         上年度(2022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
 家

         (二)项目组成员基本情况
                                                                     近三年签
                                     开始从               开始为本
                            成为注            开始在本               署及复核
                                     事上市               公司提供
 姓名       项目角色        册会计            所执业时               过上市公
                                     公司审               审计服务
                            师时间            间                     司审计报
                                     计时间               时间
                                                                     告家数

刘成龙       项目合伙人     2013年   2010年   2013年3月    2022年       5家

高丹丹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17年   2017年   2015年5月    2023年       2家

许菊萍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02年   2000年   2002年5月    2022年    超过15家

         中汇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
 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 执业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
 律监管措施5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
 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涉及人员21人,受到自
 律监管措施6次,涉及人员15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不
影响中汇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
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
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 质量管理水平

   中汇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
准则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职业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围绕质量管理准则要求的八个组成要素在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质量责
任管理、职业道德规范、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与质量
管理相关的人力资源管理、业务执行、项目质量复核、执业质量监控、
分所管理、接受外部执业质量检查管理等九个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质
量管理制度、政策和程序,建立健全了较为全面、完善的质量管理体
系。相关方面具体说明如下:

   (一)项目咨询

   中汇制定了项目咨询的政策和程序,项目组需就重大问题和疑难
事项向专业技术部或质量控制部进行咨询。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
项目组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中汇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
决了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中汇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的政策和程序。当项目组成
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
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或质量控制部负责人,必要时,进
一步提交专业技术委员会或风险控制与质量管理委员会。专业意见分
歧的解决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底稿中需记录审计项目组就其已
知悉的专业意见分歧已经解决的结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
出具报告。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
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中汇制定了较为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的政策和程序,明确复核流
程、复核人员和复核范围,对于证券业务,中汇委派质量控制部及独
立复核合伙人执行项目质量复核。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根据其质
量管理制度要求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并于审计报告日前完
成了项目质量复核程序,质量控制部人员和独立复核合伙人实施的项
目质量复核范围包括审计过程中产生的重大事项、已审财务报表及拟
出具的报告以及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和得出的结论相关的工作底稿
等。

   (四)项目质量检查

   中汇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执业质量监控的政策和程序,以合理保证
质量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得以有效运行。中汇对质量管理的监控,包括
每年一次的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设计和运行的监控检查,以及以合伙人
为维度的具体项目的执业质量检查。对合伙人的监控检查以三年为一
个周期,每个周期内,所有合伙人都要至少接受一次监控检查。监控
结果纳入合伙人年度执业质量考核,并视监控检查情况采取相应惩戒
措施。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没有在项目质量检查方面发现重大问
题。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中汇风险控制与管理委员会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检查,并
评价监控检查或外部检查所识别的质量管理缺陷和整改。在近一年审
计过程中,中汇没有在质量管理体系方面发现重大缺陷。

   综上,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
得到了有效执行,整体上具备较好的质量管理水平,为其提供高质量
的审计服务提供了必要的制度保障。

 四、 工作方案

   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汇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
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
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
资产减值等。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汇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
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中汇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
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
项工作。

 五、 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根据财政部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会计师
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中汇目前未计提
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0,000万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