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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赛摩智能:关于控股股东通过协议受让增持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2024-12-27  

 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智能      公告编号:2024-039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通过协议受让增持公司股份

                        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摩智能”或“公司”)控
股股东洛阳国宏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国宏”)与公司股东
厉达先生、厉冉先生、王茜女士于2024年11月4日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洛阳
国宏拟受让厉达先生、厉冉先生、王茜女士合计持有的赛摩智能51,804,800股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67%)。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通过协议
受让增持公司股份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详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厉达、厉冉、王茜)》《申万宏源证
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二、股份完成过户登记及前期表决权委托终止情况
    (一)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
认书》,厉达先生、厉冉先生、王茜女士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
51,804,800股协议转让给洛阳国宏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过户日期为
2024年12月24日。
    (二)前期表决权委托协议终止情况
    根据洛阳国宏与厉达先生、厉冉先生于2020年9月15日所签订的《表决权委
托协议》约定,厉达先生、厉冉先生将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1,732,352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9.66%)之上法定附有的表决权委托洛阳国宏行使,表决权委托的期
限为2020年9月30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以下简称“表决权委托期”)。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股份转让协议》项下标的股份已于2024年12月
  24日完成过户,表决权委托期至本次标的股份完成过户之日终止。
         (三)本次证券过户登记完成后,相关股东持股数量及表决权数量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交易各方持有公司股份、拥有公司表决权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转让/受让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                                                                             持股比例
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表决权                            持股数量
                                              数量(股)     比例                    /表决权
                (股)         例       比例                              (股)
                                                                                     比例
  洛阳
             108,827,116   20.32%   29.98%   51,804,800     9.67%    160,631,916     29.99%
  国宏
  厉达       112,236,902   20.96%   19.11%   -28,059,220   -5.24%    84,177,682      15.72%

  厉冉        41,821,300    7.81%    0.00%   -10,455,320   -1.95%    31,365,980       5.86%

  王茜        15,055,600    2.81%    2.81%   -13,290,260   -2.48%     1,765,340       0.33%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
  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3、经查询,本次交易各方均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均未被列入涉金融严
  重失信人名单,亦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4、后续,洛阳国宏将分别办理厉达先生、厉冉先生持有公司11,731,691
  股、31,365,980股的解质押手续。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