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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孚生物: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2024-04-02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 日召
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
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公司 2022 年度创
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调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80 号),公司获准向特
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7,450,98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5.5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 699,999,99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 11,009,741.51 元(含税)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88,990,248.49 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出具了《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C10156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 70,0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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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0.97 万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899.02 万元。低于《广
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中披露的拟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00,000.00 万元,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
整,公司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分配调整如下: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项目投资总额(万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元)
                                                          调整前      调整后
    1      知识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76,797.86    75,000.00   45,000.00
    2        生物原料研发项目                 5,115.00     5,000.00    4,5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19,399.02
              合计                          101,912.86   100,000.00   68,899.02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
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
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
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上述
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本次对募投
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投入募投
项目金额的实际情况,并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所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符
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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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丁明明                 沈钟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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