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2 证券简称:万孚生物 公告编号:2024-055 债券代码:123064 债券简称:万孚转债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4、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 14:00 在公司 D 座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6 月 12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公告。本次股东 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继华女士主持,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 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199,530,887 股, 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5971%。(公司有表决权的总普通股股数 468,413,837,已剔除回购账户中公司股份 3,357,700 股)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47,438,708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1.4762%。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0 人,代表股份 52,092,179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210%。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代 理人)共 9 人,代表股份 2,896,6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84%。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议案进 行了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子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 选举王继华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99,349,1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8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2,714,8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93.7246%。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王继华女士当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彭仲雄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99,406,4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7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2,772,1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95.7049%。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彭仲雄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赵亚平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99,406,4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7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2,772,1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95.7049%。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赵亚平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李大立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99,406,4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7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2,772,1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95.7049%。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李大立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子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 选举李从东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99,420,5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4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2,786,2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96.1896%。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李从东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段朝晖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99,508,1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2,873,8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99.2135%。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段朝晖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欧阳文晋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99,522,1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2,887,8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99.6982%。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欧阳文晋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子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 选举何小维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198,898,2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2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2,263,9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78.1601%。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何小维先生当选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葛新华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199,063,5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5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2,429,2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83.8658%。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葛新华先生当选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 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 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四、备查文件 1、《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 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