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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海华腾: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4-05-15  

                                                         蓝海华腾 2024 年公告



证券代码:300484           股票简称:蓝海华腾         公告编号:2024-048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原由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
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
数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均已通过 2024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及 2021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时鉴于公司 2023 年度
业绩未达到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
要求,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应对前述共计 5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符合
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372,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5.73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20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33)。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及 2022 年第
                                                                  蓝海华腾 2024 年公告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鉴于公司 2023 年度业绩未达到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对应批次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应对首次授
予部分 7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355,500 股限制性股票和
预留授予部分 5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162,500 股限制性股
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5.70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20 日
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预
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34)。

    本 次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将 由 208,571,900.00 元 变 更 为
207,681,900.00 元。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208,571,900.00 股变更为 207,681,900.00
股。股本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
司深圳分公司的规定,及时申请办理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相关手续,并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2024
年 5 月 15 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蓝海华腾 2024 年公告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或传真方式
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确认。联系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智衍创新大厦二号
楼8层

    2、申报期间:2024 年 5 月 15 日起 45 天内(工作日 9:00-11:30;13:00-17:00)

    3、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4、电话:0755-27657465

    5、电子邮箱:information@v-t.net.cn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邮
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