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升药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9-13
证券代码:300485 证券简称:赛升药业 公告编号:2024-048
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议案、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 年 9 月 13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3 日 9:15 至 2024 年 9
月 13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盛街 8 号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马骉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授 权 委 托 代 表 共 119 名 , 代 表 股 份 总 数
281,561,413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58.4557%。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表共计 3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为 277,058,79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7.520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
授权委托代表)116 人,代表股份 4,502,622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0.934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6 人,代表股份 4,502,622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934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6 人,代表股份 4,502,622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9348%。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相关人士出席
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9,454,7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18%;
反对 2,09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33%;弃权
1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395,922 股 , 占出 席本 次 股东 会 中小 股东 有 效表 决权 股 份总 数 的
53.2117%;反对 2,09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46.4796%;弃权 1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8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周群律师、赵垯全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
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规则》、《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
议案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9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