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杰智能:关于与博奥铝业签订7,350万元设备采购合同的公告2024-04-18
证券代码:300486 证券简称:东杰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8
债券代码:123162 债券简称:东杰转债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博奥铝业签订 7,350 万元设备采购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合同及
附件方可生效。
2、合同的实施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作用。
3、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法律、法规、
政策、履约能力、技术、市场等方面不确定性或风险,同时还可能面临外部宏观
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突发意外事件,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带来的风险等。
一、合同签署概况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浙江博奥铝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博奥铝业”)签订了设备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 7,350 万元人
民币(含税)。本合同系日常经营性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二、交易对手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博奥铝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代码:91330522665172632U
注册地址:浙江省长兴县李家巷镇工业集中区
法定代表人:徐引生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2,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 年 7 月 30 日
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建筑用
金属配件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
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门窗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
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模具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金属工具销售;针
纺织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专业设
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
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博奥铝业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公司发生的购销情况说明
序号 年份 销售金额
1 2021 0
2 2022 330 万元
3 2023 0
4、履约能力分析
博奥铝业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银行信用和支付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浙江博奥铝业有限公司
乙方: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工程承包范围
本工程为博奥铝业二分厂整场智能物流及立体仓储系统总集成项目,工程范
围包括智能物流设备及立体仓储系统的设计、制作、运输、交货、安装、调试、
试运转、培训及 WCS、WMS 系统软件其它必要的技术服务等,并确保项目完工后
能够按照技术要求正常投入运转。
(二)合同价格及交货地点
1、本合同一次性包干总价(含 13%增值税)为人民币 7,350 万元(大写:柒仟
叁佰伍拾万元整)。
2、交货地点:浙江博奥铝业有限公司施工现场,具体地址:浙江省长兴县
李家巷工业集中区二分厂工地。
(三)合同价款支付
按合同执行的进度分期进行支付。
(四)工期进度
该项目总工期为 8 个月。
工期为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工期:设计、采购、制造 4 个月
第二阶段工期:现场安装及调试 4 个月。
(五)工程验收和移交
按合同要求,双方组织验收。
(六)争议的解决
1、所有因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所引起的争议,双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
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2、双方负责人的变动或机构的调整等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和法律效力。
(七)不可抗力
当事人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以书面
形式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十五日内提供证明,经对
方同意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
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八)违约责任
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职责、违约责任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
(九)合同的生效、变更及其它
1、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合同及附件方可生效。
2、任何对本合同的修改、变更都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经双方代表签字
后方可有效,在双方未签署之前,仍按原合同内容执行。
3、本合同项下附件、附表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的签订有助于进一步推动公司业务的拓展,巩固公司在智能物流
仓储领域的竞争优势。
2、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7,350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6.43%。如果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和验收,未来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3、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
行该合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产生依赖。
五、风险提示
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法律、法规、政策、履约能力、技术、市场等方面不
确定性或风险,同时还可能面临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突发意外事件,以
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带来的风险等,导致合同延缓履行、履约时间延长、
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上述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无需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无需独立董事
发表独立意见。
七、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工程合同》。
特此公告。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