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6 证券简称:东杰智能 公告编号:2024- 058 债券代码:123162 债券简称:东杰转债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24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24 日(星期五);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4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4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中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丰源路 59 号东杰 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现场表决可以委托 代理人代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 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 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娄刚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0 人,代表股份 140,309,005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4.436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16,448,426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037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123,860,57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0.399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5,992,174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1.470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990,247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488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4,001,92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982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案: 1、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179,7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78%;反对 129,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62,8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422%;反对 129,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578%;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132,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40%;反对 176,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15,3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0495%;反对 176,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505%;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132,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40%;反对 176,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15,3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0495%;反对 176,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505%;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132,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40%;反对 176,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15,3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0495%;反对 176,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505%;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132,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40%;反对 176,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15,3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0495%;反对 176,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505%;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说明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132,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40%;反对 176,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15,3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0495%;反对 176,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505%;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132,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40%;反对 176,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15,3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0495%;反对 176,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505%;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5,322,3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75%;反对 329,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62,3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4962%;反对 329,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5038%;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132,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40%;反对 176,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15,3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0495%;反对 176,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505%;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132,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40%;反对 176,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15,3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0495%;反对 176,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505%;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132,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40%;反对 176,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15,3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0495%;反对 176,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505%;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2、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12.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132,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40%;反对 176,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15,3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0495%;反对 176,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505%;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2.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132,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40%;反对 176,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15,3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0495%;反对 176,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505%;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2.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132,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40%;反对 176,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15,3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0495%;反对 176,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505%;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2.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132,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40%;反对 176,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15,3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0495%;反对 176,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505%;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2.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132,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40%;反对 176,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15,3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0495%;反对 176,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505%;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2.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132,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40%;反对 176,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15,3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0495%;反对 176,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505%;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132,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40%;反对 176,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15,3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0495%;反对 176,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505%;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4、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5,322,3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75%;反对 329,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62,3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4962%;反对 329,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5038%;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上述议案 8、议案 14 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陈昱申、陈雨舟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