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东杰智能: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5-24  

 证券代码:300486          证券简称:东杰智能               公告编号:2024-
                                   058
债券代码:123162          债券简称:东杰转债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24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24 日(星期五);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4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4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中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丰源路 59 号东杰
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现场表决可以委托
代理人代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
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
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娄刚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0 人,代表股份 140,309,005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4.436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16,448,426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037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123,860,57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0.399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5,992,174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1.470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990,247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488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4,001,92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982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案:
    1、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179,7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78%;反对
129,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62,8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422%;反对
129,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578%;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132,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40%;反对
176,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15,3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0495%;反对
176,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505%;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132,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40%;反对
176,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15,3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0495%;反对
176,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505%;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132,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40%;反对
176,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15,3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0495%;反对
176,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505%;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132,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40%;反对
176,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15,3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0495%;反对
176,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505%;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说明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132,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40%;反对
176,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15,3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0495%;反对
176,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505%;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132,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40%;反对
176,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15,3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0495%;反对
176,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505%;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5,322,3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75%;反对
329,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62,3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4962%;反对
329,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5038%;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132,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40%;反对
176,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15,3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0495%;反对
176,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505%;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132,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40%;反对
176,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15,3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0495%;反对
176,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505%;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132,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40%;反对
176,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15,3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0495%;反对
176,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505%;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2、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12.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132,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40%;反对
176,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15,3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0495%;反对
176,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505%;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2.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132,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40%;反对
176,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15,3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0495%;反对
176,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505%;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2.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132,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40%;反对
176,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15,3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0495%;反对
176,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505%;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2.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132,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40%;反对
176,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15,3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0495%;反对
176,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505%;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2.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132,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40%;反对
176,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15,3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0495%;反对
176,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505%;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2.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132,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40%;反对
176,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15,3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0495%;反对
176,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505%;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132,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40%;反对
176,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15,3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0495%;反对
176,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505%;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4、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5,322,3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75%;反对
329,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62,3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4962%;反对
329,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5038%;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上述议案 8、议案 14 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陈昱申、陈雨舟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