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杰智能:关于不向下修正东杰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2024-10-29
证券代码:300486 证券简称:东杰智能 公告编号:2024-100
债券代码:123162 债券简称:东杰转债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东杰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 2024 年 10 月 28 日,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
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的情形,触发“东杰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2、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关于不向下修正“东杰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
下修正“东杰转债”转股价格,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次一交易日起未来六
个月内(即 2024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5 年 4 月 28 日),如再次触发“东杰转债”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东杰智能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2〕1828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4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57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7,000.00 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在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0 月 13 日,T-1 日)收
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
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本次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
式承销,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57,00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包销,包销基数为 57,000.00 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 年 11 月 4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代码“123162”,债券简称“东杰转债”。
(三)可转债转股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 2022 年
10 月 20 日(T+4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
止,即 2023 年 4 月 20 日至 2028 年 10 月 13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四)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3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由 406,509,381 股增至
407,336,358 股。公司按照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调整后的
分派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07,336,35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股利 0.119756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878,097.29 元
(含税)。根据上述权益分派工作实施情况及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
的相关规定,“东杰转债”转股价格由 8.06 元/股调整为 8.05 元/股,调整后的
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7 月 14 日【股利分配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内容如下: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
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
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的期间(如需)。从股
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
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东杰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截至 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
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的情形,触发“东杰转债”
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根据《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规定,
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鉴于“东杰转债”存续至今的时间较短,距离 6 年存续期届满尚远。从公平
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
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发展潜力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
益、明确投资者预期,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东杰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
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且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次一交易日起未来六个
月内(即 2024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5 年 4 月 28 日),“东杰转债”如再次触发转
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以 2025 年 4 月 29 日为首日重新
计算,若再次触发“东杰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
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东杰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