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7 证券简称:蓝晓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4 债券代码:123195 债券简称:蓝晓转 02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7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4 年 5 月 27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4)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 月2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35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月静因工作原因不能现场到会,经公司半数以上董 事推举公司董事田晓军先生主持,董事长高月静线上参会。 1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337,473,1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8977%(公司总股本为505,011,643股,扣除公 司回购账户持有股份数550,000股后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504,461,643股,下同)。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有1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269,329,716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89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0人,代表股份68,143,4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3.5082%。 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2人(除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70,858,8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464%。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提请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 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37,470,6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 份的99.999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 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70,856,3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有 效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有效表 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有效表决权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 表决结果:通过。 2 2.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37,470,6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 份的99.999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 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70,856,3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有 效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有效表 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有效表决权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37,470,6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 份的99.999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 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70,856,3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有 效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有效表 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有效表决权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37,470,6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 份的99.999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 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70,856,3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有 效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有效表 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有效表决权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 3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337,473,1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 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70,858,8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有 效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有效表决权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有效表决权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35,320,0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 份的99.3620%;反对678,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 的0.2012%;弃权1,474,1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36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8,705,7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有 效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9615%;反对678,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 有效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582%;弃权1,474,1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持 有有效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803%。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320,310,9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 份的94.9145%;反对17,162,1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 份的5.085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53,696,6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有 4 效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7798%;反对17,162,1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持 有有效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22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有 效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本议案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高月静女士、寇晓康先生、田晓军先生、 韦卫军先生、李岁党先生、安源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 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结果 如下: 8.01 选举高月静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33,396,7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 份的98.792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6,782,4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有 效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2471%。 8.02 选举寇晓康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33,191,5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 份的99.62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9,577,2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有 效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913%。 8.03 选举田晓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33,592,5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 份的98.85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6,978,2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有 效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5234%。 8.04 选举韦卫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 表决情况:同意332,983,3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 份的98.669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6,369,1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有 效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6638%。 8.05 选举李岁党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35,577,8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 份的99.438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8,963,5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有 效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252%。 8.06 选举安源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35,755,6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 份的99.491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9,141,4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有 效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762%。 表决结果:高月静女士、寇晓康先生、田晓军先生、韦卫军先生、李岁党先 生、安源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本议案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强力先生、李静女士、徐友龙先生为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9.01 选举强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36,582,1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 份的99.736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9,967,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有 效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426%。 6 9.02 选举李静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36,427,5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 份的99.69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9,813,2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有 效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244%。 9.03 选举徐友龙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35,078,2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 份的99.290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8,463,9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有 效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202%。 表决结果:强力先生、李静女士、徐友龙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10.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的议案》 本议案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李延军先生、樊文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01 选举李延军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337,440,5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 份的99.990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70,826,2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有 效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9%。 10.02 选举樊文岷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336,216,4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 份的99.627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9,602,1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有 7 效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265%。 表决结果:李延军先生、樊文岷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委派黄丰律师、赵永刚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进 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7 日 8